国家民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30  来源:舆情中心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民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国家民委网站(www.neac.gov.cn)上可查阅或下载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民委舆情中心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邮编:100800,电话:010-6650823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高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助力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网站宣传,守好舆论阵地。强化政府网站政治定位,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转载发布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活动、重要论述及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148条。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网络宣传作用,紧紧围绕“铸牢”主线,大力宣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网站内容建设,策划制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网站专题,选编发布全国各地“铸牢”的理论研究、政策措施、宣传教育、重大活动以及工作成果、典型经验等信息,助力互联网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最大增量。全年发布重点工作、重要会议活动等信息3191件,浏览量1038万余次。联合策划“石榴花开共富路”融媒体专题,多篇重点报道获中央网信办全网推送,总曝光量超5500万次。

(二)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做好主动公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常态化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发布,按时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5件,其中各类政策文件18件,公开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16件,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公开招聘等信息171件。进一步加强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创新提升科研管理效能,修订完善《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标对表党中央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最新要求,回应地方实践需要,组织专家解读《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体系》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命名管理办法》,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

(三)聚焦公众需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全年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29件,办结29件,申请事项主要集中在数据查询、政策文件等方面均严格按照《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政府网站主任信箱全年共收到有效留言308件,较2023增加62.1%。其中,属于我委职能范围121件,占留言总量的39.3%。不属于我委职能范围的187件,占留言总量的60.4%,已向留言网民说明了反映渠道。留言均已作出答复,答复率为100%。

(四)积极服务重点工作,持续推进网站平台建设一是加强技术赋能“铸牢”,建成“概论课程资源中心”,共享共建视频、课件、案例等资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教材推广提供高效技术支撑保障。二是持续调整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加强与委属媒体平台联动,增设“委属媒体资源”栏目,切实形成宣传合力。强化铸牢教育宣传,增设“铸牢教育”栏目,及时宣传国家民委及地方的好经验好做法。

(五)严格落实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和保障。一是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督促各部门落实责任。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前的审核把关,确保拟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全年未发生失泄密事件。三是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按季度对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抽查并发布检查情况公告。四是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及时答复“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全年收到留言23件,其中问题属实8件,均已及时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5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5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0

0

0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7

0

0

0

0

0

7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28

0

0

0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国家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政府网站政策解读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2025年,我委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聚焦中心工作,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调整优化网站栏目,加强内容建设,加大党的民族工作政策解读力度,持续提升解读效果,认真办理咨询留言,积极回应群众期盼,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委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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