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大学成功举办全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培训班

日期:2026-09-30  来源:北方民族大学   字号:[ 大 中 小 ]

为全面提升全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干警的政治素养与专业履职能力,近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主办、北方民族大学承办的“全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培训班”在我校顺利举办。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一庭庭长桂红,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毛建东,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四级高级法官宫静,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学院常务副院长黄永正,校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人事处处长(继续教育中心主任)吴亮出席开班式。

 

毛建东代表学校向各位学员表示欢迎,并介绍了学校的办学历史、学科特色以及在干部教育培训方面的资源优势。他指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立足司法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承载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家庭和谐稳定的重要使命,此次培训恰逢其时、意义深远。

桂红强调,要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夯实党纪学习教育根基,把稳司法航向。要聚焦审判执行业务核心,着力破解未成年人审判实务中的难点疑点,提升法律适用精准度与庭审驾驭能力。要珍惜学习机会,沉下心学习、静下心思考,真正做到学有所获、思有所得、行有所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本次培训课程设置紧扣未成年人审判实务、内容丰富。既有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度阐释,也有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若干实务问题探讨”“‘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在涉少民事审判中的理念更新与裁判方法”等专业课程的精准指导;既涵盖了“儿童心理创伤与避免再度伤害”等交叉学科前沿讲座,也安排了分组讨论、经验交流等研讨环节。课程体系完整,兼顾理论高度与实践深度,帮助学员破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培训期间,学员们学习态度端正,研讨交流深入,展现了良好的专业素养和精神风貌。参训学员普遍感到此次培训针对性强、收获很大。大家表示,将以这次培训为新起点,做好学习成果转化,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工作方法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出色的业绩,为全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本次培训全区法院共47名学员参加,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对口交流合作单位,选派10名少年审判业务骨干同步参训,闽宁两地法院共计57名学员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