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强化民族领域资金保障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日期:2024-09-09 来源:山东省民宗委 字号:[ 大 中 小 ]
2023年以来,山东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立足实际,筹集资金,发挥优势,守正创新,打造亮点,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有形有感有效。
一、聚焦有形之功,支持民族工作可观可见。2023年度安排民族宗教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多种形式、多重手段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是推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全力保障全国首个中华民族共同体体验馆山东进京轮展工作,支持打造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突出山东特色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体验项目,鲜活呈现山东文化符号和形象,扎实推进文化强省建设。二是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高质量做好《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山东卷》编纂工作,运用真实、鲜活的历史资料,讲好齐鲁大地民族团结故事。三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整体提升行动,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开展山东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试点、示范实践基地建设,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四是推动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开展民族法治建设、网络舆情监控等工作,切实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抓实有感之举,扎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支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根据《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山东省统筹中央财力,对14个市49家符合国家民委备案的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企业申报贴息资金标准为一个年度内贷款金额的2%,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有力缓解民品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二是对口支援改善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安排援助资金,全面完成对新疆喀什地区、西藏日喀则地区及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的资金保障任务。在资金使用投向上,坚持关注民生、突出重点、助力脱贫、打造品牌,着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同时强化交流融合,全力助力受援地保障民生和产业发展。
三、务求有效之果,推动各族群众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一是围绕“富口袋”,支持民族产业和民族镇村经济发展。聚焦民族镇村发展,筹集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重点支持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和民族村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试点区建设,让各族群众钱包更加充盈、生活更加美好,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中不断增进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是围绕“富脑袋”,支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在生活费用补助上,对在山东就读的内地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高中班、中职班少数民族学生安排学习生活费用补助,所需资金,内地高中班由省、市级财政各负担50%,内地中职班在中央财政拨付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省财政承担。2023年,山东省财政安排资金确保政策落实。在奖学金补助上,设立高校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2023年专门面向在山东省高校就读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奖励面为10%,奖励标准平均每人每年5000元,激励高校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在困难大学生资助上,自2015年起,山东省高校将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补助范围,按照就高原则落实国家助学金标准,并按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学生在校生规模给予适当倾斜。在奖学金等评审工作中,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学生的综合表现和学习情况,适当放宽评审条件。同时,综合运用各项资助政策,按照“应助尽助”原则,加大对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