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西双版纳州以“三个坚持”积极探索民族地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日期:2024-09-09 来源:云南省民宗委 字号:[ 大 中 小 ]
近年来,云南西双版纳州立足本土特色资源,在“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中落实和挖掘具有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要素,以“三个坚持”积极探索民族地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传承优秀民族文化的路径和方法。
坚持因地制宜,打造民族风情特色风貌区。目前西双版纳州共有17个传统村落,在“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中,将全州自然景观资源与历史文化遗产分布作为加强各地特色风貌资源保护和规划管控的抓手,依托少数民族聚居点、文保单位、国家级传统村落、省级传统文化保护区等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在少数民族聚集区加强优秀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打造民族风情文化中心,加快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传承弘扬民族文化,开展城镇、少数民族村寨特色建设,在分区内少数民族聚集区打造民族风情文化沉浸式体验中心、民族团结示范教育基地,加快民族文化产业发展。
坚持科学统筹,划定传统村落的保护范围。遵循保护为主、继承发展的方针,坚持重点保护与区域保护相结合,建筑保护与其他人文自然保护相结合,促进民族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并将保护范围划定为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核心保护区是保护建筑、传统建筑较为集中,空间格局保存完好,街巷风貌特征明显,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建设控制地带是为了确保古村群历史风貌的完整性,在保护区外围的村寨建成区划定为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是为保护村寨周边的良好自然环境,如农田、小溪水渠、池塘等,在建设控制地带外围划定环境协调区。在环境协调区内应维持原有的自然生态体系,对各种新建活动应进行严格控制。在突出多民族文化特色,注重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乡村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历史遗存的真实性,真正做到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应保尽保。
坚持建管并重,保护村落空间、肌理及建筑。在划定保护目标和保护范围时,以文物建筑及传统民居建筑保护为核心,保护村落原有的生活状态、生活氛围为主题,保护村落的空间形态、建筑群体环境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人文景观为主要内容和手段。从村落聚落形态空间格局控制,规划保留村落原有街巷自然肌理网络格局和空间尺度,保护历史形成的传统居住建筑及其群体布局,保护民居建筑的内部平面布局、外观式样与设计手法、典型装饰风格与建造材料、装饰色彩以及其他体现村落历史文化特征的建筑元素。同时把观光游览、传统工艺体验、地方特色餐饮经营引入传统民居院落,通过民居、街巷、活动广场从私有空间到公共生活空间发掘展示完整的社会生活网络,使民族文化得以延续并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