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

日期:2024-09-05  来源:辽宁省民宗委   字号:[ ]

辽宁省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任务,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时俱进做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工作,为以中华民族大团结促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稳步推进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实施的配套法规制定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保障辽宁8个民族自治县依法行使自治权,促进各民族团结和共同繁荣,制订了《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二是加强和改进对民族自治县立法指导和审查工作。在立法选项方面,注重突出保护民族地方经济发展、特色产业、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坚持“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在立法指导方面,坚持提前介入,主动沟通对接,积极借助“外脑智库”,注重突出立法的针对性、特色性和可操作性。在合法性审查方面,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标尺,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做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三是开展民族工作法治建设专题研究,加强民族工作干部培训,加强立法人才能力培养。以“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契机,扎实开展全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回头看”监督调研,形成关于辽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