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州制定《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

日期:2022-07-07  来源:云南省红河州民宗委   字号:[ ]

日前,红河州委州政府制定《红河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规划》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措施落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目标化、项目化、具体化,着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升级版,引导和发动各族群众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

《规划》坚持州县乡村四级联动联创,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经济社会发展、兴边富民、乡村振兴、强边固防等重点工作互动融合,实施促进低收入脱贫人口收入过万两年专项行动和大抓民族团结、大抓特色产业等行动,让各族群众在示范区建设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十四五”期间,49个沿边行政村建设成为“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边境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率达90%以上,建成绿春、金平、河口边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牢固,力争全州13县市全部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

《规划》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纳入《红河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考评细则》重要内容,制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州直各部门和13县市党委政府工作任务,半年一总结、一年一考核,贯穿经济社会和党员干部管理各领域、全过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引领边疆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不断提升,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