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党委召开二级党组织书记工作会议持续强化党对学校发展改革工作的全面领导
日期:2023/03/09 来源:中南民族大学 字号:[ 大 中 小 ]
3月3日,中南民族大学党委书记边境主持召开2023年第一次二级党组织书记工作会议。校党委常委,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党委工作部门、校团委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和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全国统战部长会议精神,并结合学校2023年组织工作、宣传工作和统战工作要点,研究讨论了贯彻落实举措。
会议强调,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持续提升干部政治能力、提高人才工作水平、做好考核考评工作,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推动组织工作提质增效。二是要以坚持政治建设为根本、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抓手、以中华优秀文化为引领,以国家民委、湖北省关于推进“大思政”建设的工作要求为指导,以坚强党性扎实推进宣传思想工作提档升级。三是要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加强理论武装、学好“理论课”,深化联谊交友机制、做好“知心人”,发挥人才优势、争做“双标兵”,加强党的领导、守好“责任田”,以更高要求更大作为推动统战工作走深走实。
会议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委属事业单位改革发展部署会精神,切实强化党对学校发展改革工作的全面领导。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家民委党组相关要求狠抓工作落实。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问题、主动研究问题、积极解决问题,对存在的问题既不能熟视无睹,也不能做问题的“搬运工”。三是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对该做什么要心中有数、对工作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心中有数、对怎么做要心中有数,把责任感、使命感作为干好工作的动力,在狠抓落实中发展奋进。
-
中央统战部
-
中国政府网
-
国务院部门
- 外交部
- 国防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部
- 科学技术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部
- 国家安全部
- 民政部
- 司法部
- 财政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自然资源部
- 生态环境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交通运输部
- 水利部
- 农业农村部
- 商务部
- 文化和旅游部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部
- 应急管理部
- 中国人民银行
- 审计署
-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 国家航天局
- 国家原子能机构
- 国家外国专家局
- 国家海洋局
- 国家核安全局
- 国家乡村振兴局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海关总署
- 国家税务总局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国家体育总局
- 国家信访局
- 国家统计局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 国家医疗保障局
- 国务院参事室
-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
- 国家宗教事务局
- 国务院研究室
-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 新华通讯社
- 中国科学院
- 中国社会科学院
- 中国工程院
-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 中国气象局
- 国家行政学院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国家能源局
-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 国家烟草专卖局
- 国家移民管理局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国家铁路局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国家邮政局
- 国家文物局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 国家消防救援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地方政府
-
地方民委
-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 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 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 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 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安徽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 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
- 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 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 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京ICP备05048973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45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 邮政编码 100800 网站维护:国家民委舆情中心
建议使用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