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修订班导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日期:2023/07/13  来源:中南民族大学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完善“三全育人”工作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南民族大学修订完善班导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起草《辅导员与班导师职责对照表》,进一步厘清班导师和辅导员之间职责关系,凝聚学生工作合力。

一是进一步明确班导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及其职责。进一步明确班导师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成立以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的班导师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班导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牵头协调全校班导师工作。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成立学院班导师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和院长任组长,专职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班导师的组织领导、日常管理和培训考核等工作。

二是进一步明确班导师工作职责。实施办法将班导师的4大职责调整至8大职责,即抓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抓人才培养质量,努力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抓日常教育管理,激发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内生动力;抓班团组织建设,塑造优良班风学风,增强班集体的凝聚力和荣誉感;抓困难学生帮扶,帮助学生正视当前困难、勇于面对困难、努力克服困难、敢于战胜困难的良好风貌;抓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抓突发事件处置,切实维护学生正当权益,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是进一步明确班导师工作要求。对班导师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即班导师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把握学生成长规律,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事务管理和发展指导,助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是进一步明确班导师配备与选聘要求。提倡在教学、科研、学术等领域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名师担任班导师,鼓励管理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担任班导师。鼓励机关部门负责同志、学院负责同志尤其是书记、院长担任班导师,促进领导干部把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一线,工作重点放到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上,体察校情、关爱学生、答疑解惑、解决问题,推动形成育人合力。

五是进一步明确班导师的培养与保障措施。学校对工作突出的班导师给予表彰,结合工作考核情况和个人实绩,每年评选“优秀班导师”。根据班导师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全周期指导情况,定期组织评选、表彰学校“十佳班导师”。将班导师评选、表彰纳入“三全育人”等教师、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体系,同等条件下在推优评先、培训研修、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等方面优先考虑。

六是进一步明确班导师管理与考核的方式及成果运用。规定班导师考核包含学生评价(30%)、年级评议(30%)、学院考评(40%)三个方面。各级评价均采用测评表形式开展,重点考察班导师履职尽责情况及工作实效。班导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对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班导师,两年内不得聘为班导师,由所在学院主要领导对其进行约谈并提出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