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十项项措施贯彻落实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现场交流会精神

日期:2023/12/05  来源:青海省民宗委   字号:[ ]

国家民委、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三部委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现场交流会召开后,青海省民宗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十项措施。

一是成立青海省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协调小组。民族工作部门作为牵头单位,主动沟通衔接、协调服务、推动各项工作;发展改革部门加大对计划的支持力度,推进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鼓励支持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旅游协调发展;文旅部门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景区活动,鼓励和支持优化旅游业营商环境,大力开展旅游促“三交”系列活动。

二是制定旅游促进“三交”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发展计划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对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完善旅游发展条件、优化旅游产品供给等各项工作做出部署,强化政策保障,确保高质量推进。

三是开展“铸牢”进景区活动。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景区活动,着力把景区打造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三交”的重要阵地。

四是实施好“搭桥”行动。充分发挥对口援青和东西部协作机制作用,实施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搭桥”行动,推出更多可实施、可落地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精品旅游线路,“十四五”期间,各族群众跨区域旅游7300万人次以上。

五是开展示范创建。开展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示范点创建工作,面向省内各类景区景点,以“融”的效果作为重要标准进行申报命名,对命名单位进行奖补,并作为景区评级的重要参考,在示范区示范单位、模范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旅游示范评比中优先考虑。

六是推动特色村寨转型升级。用足用好特色村寨旅游资源,支持指导特色村寨按照体现共同性的导向转型升级,进一步突出中华文化内涵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聚焦“体验行”,打造成为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新的平台。

七是发布示范案例。指导有关地区充分挖掘实践中突出青海特色和“融”的导向的好做法好经验,每年发布示范案例,选树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的旅游促“三交”典型。依托国家民委“道中华”等平台,广泛宣传推介,扩大青海省旅游促进“三交”品牌影响力。

八是完善旅游路线和博物馆、文化馆等讲解体系。全面开展一次大清查活动,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新的史料体系与话语体系为依据,组织相关专家学者,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对重点旅游线路、景区景点和博物馆、文化馆等导游词、解说词进行规范和修订,进一步突出中华文化、“铸牢”主线和“融”的导向。

九是开展培训教育。加强对旅游行业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特别是一线讲解、导游人员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发挥好“网红”“大V”参与文旅推介活动的作用。

十是举办导游、解说员职业技能大赛。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旅游促进“三交”导游、讲解员等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适时举办青海省文旅行业导游、讲解员技能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