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印发实施方案部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

日期:2023/05/0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委   字号:[ ]

日,呼和浩特市印发《呼和浩特市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关于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实施方案》分别对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进行安排部署。

呼和浩特市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实施方案》从开展各族青少年主题交流活动社会实践交流活动志愿服务交流活动和结对帮扶交流活动等四个方面明确了全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13项主要任务通过开展重走“昭君和亲路”交流研学、“小小石榴籽 殷殷中华情”志愿服务等各类交流活动,让各族青少年了解中华民族、领悟中华文化、深化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解和认识

《呼和浩特市关于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实施方案》提出,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深入挖掘、整理、开发呼和浩特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遗址遗迹、活态遗产、体验项目等,推动各民族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一是打造新线路。加强与呼包鄂乌城市集群、与自治区文旅方面的合作,联合打造更多品质化、特色化、定制化、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的旅游产品和精品线路,推动形成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以民族融合文化为主题的“昭君和亲路”、呼和浩特——大同——洛阳“北魏历史文化体验游”线路、呼包鄂乌一体化旅游线路、黄河“几”字弯专项旅游线路等,构建区域旅游一体化格局。二是发展新业态。依托呼和浩特独特的自然和文化旅游资源,重点培育敕勒川草原景观文化旅游带、黄河景观文化旅游带、大黑河生态旅游带、万里茶道旅游线路,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特色旅游、智慧旅游。三是培育新主体。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和旅游开发,做大做强旅游骨干企业,支持旅游演艺和文化创意发展,加强文化艺术交流演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旅活动。四是用好新基地充分发挥国家、自治区重点旅游品牌创建的示范作用,创新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基地,拓展乡村旅游休闲新空间,推进非遗创新活化,推进“两个打造”工作,突出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