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认真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推动全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日期:2022/10/26  来源:辽宁省民宗委   字号:[ ]

党的十八大以来,辽宁省民宗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完整准确全面把握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省委民族工作会议部署安排,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全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压实责任,构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筹备召开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出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全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具体举措;推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视巡察、政绩考核,加大民族工作在民族地区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坚持和完善民委委员制,加强与委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委员单位的作用,汇聚推动全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合力;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推动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职能优化和职责调整,确保基层民族工作有专人、有任务、有效运转。

二、优化服务,推动民族地区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精准施策,对症下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印发《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十四五”规划》和《辽宁省兴边富民行动“十四五”规划》,切实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落地,着力解决长期制约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将“堵点痛点”变成“幸福支点”;推动8个自治县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实际,找准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切入点、结合点、发力点,主动融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辽宁沿海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等全省战略,全省8个自治县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主要指标增速高于全省县域平均水平;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一批少数民族聚居村纳入国家扶持范围,其中,新宾赫图阿拉等42个村被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城乡低保覆盖率达到100%,零就业家庭连续8年保持动态为零。

三、培根铸魂,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宣传示范功能,大力弘扬东北抗联精神、抗美援朝精神、雷锋精神,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坚定“四个与共”“五个认同”,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着力增强中华文化认同,推动各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举办少数民族文艺调演、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加强创作现实题材、革命历史题材、民族文化题材和地方特色题材等重点主题文艺“辽字号”精品,推出话剧《祖传秘方》《干字碑》等一批优秀作品,话剧《干字碑》荣获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最佳剧目奖和最佳编剧奖;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建设管理,推进《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辽宁卷》《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辽宁卷》编纂工作,加快中蒙医药典籍抢救性研究整理,鼓励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满族剪纸等23个项目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50个项目纳入省级非遗名录,岫岩民间剪纸等3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抢救、保护少数民族古籍约110万件(册),整理出版150余部少数民族古籍图书;实施少数民族文化教育“星光计划”,创建省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10个、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基地7个,珍珠球等一批优秀传统体育项目得到传承发展,民族地区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网络基本形成。

四、团结花开,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坚持因地制宜,推动创建工作做到民族地区与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并重、城市与农村并重、机关事业单位与社会各行各业并重;坚持面向基层,加大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重点行业、窗口单位、群团组织、新经济组织等创建力度;突出特色,坚持分类实施,注重结合,创新举措,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以社区(村)为基础单元,引导各族群众互嵌式居住生活;支持各族群众联合创业,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发起“手牵手·共成长”行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文体名家名师走进学校,开展剪纸、刺绣、戏剧、音乐、舞蹈、毽球、武术等辅导教学,探索搭建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增进各族师生情感交融、心灵相通。不断强化民族团结进步、民族政策法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每年举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开展以“七进”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