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新时代西藏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日期:2022/04/05  来源:中国民族报   字号:[ ]

□ 西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自治区民委党组书记 赵树明

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召开了两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民族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彰显了民族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2021年8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站在历史和全局高度,以纵览中外、贯通古今的宏大视野,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政治智慧,深刻分析了当前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系统阐述了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的目标任务、方针政策、战略举措,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指导性,是一篇闪烁着马克思主义真理光芒的纲领性文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擘画了新的奋进蓝图,为我们做好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

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下一步,西藏民委将重点做好5项工作:

一、完整、准确、全面学习把握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西藏民委系统、各民委委员单位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的具体实施方案,真正学深悟透这一重要思想。要把准历史新方位,增强在“两个大局”下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聚焦工作主线,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党的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落实任务举措,扭住“五个重点”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明确新要求,自觉用会议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组织开展西藏民族工作大调研,研究制定《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

二、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西藏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西藏民委系统将积极配合自治区宣传、统战等相关部门,结合学习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等精神,在全区上下深入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教育,成立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基地),举办“首届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论坛”,打造西藏民族工作高端智库。整合资源力量,全面挖掘、整理、宣传西藏自古以来和祖国内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事实,组织编写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民族团结进步教材和通俗读本,认真做好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研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国民教育和社会教育。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断加强中华文化形象标识建设,在全社会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大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大、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

三、深入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全区上下全面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规划(2021-2025年)》,深入推进模范区创建进机关、进乡镇(街道)、进村庄(社区)、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部队、进企业、进景区、进家庭。2020年,阿里地区、昌都市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市)”,林芝市朗县等9家单位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截至目前,拉萨、日喀则、昌都、阿里4个地(市)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市)”,47家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8家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西藏受国务院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有140个、模范个人有189人;西藏自治区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有1794个、模范个人有2656人。到2025年, 西藏力争7地(市)全部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市)”,全区80%的县(区)建成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区),全区80%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建成本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努力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

四、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西藏民委系统、各民委委员单位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修改和完善西藏民族工作政策法规体系,将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典、模范区创建条例等,纳入西藏“八五”普法规划,利用“互联网+”等方式,不断加强宣传教育,让各族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不断加强民族工作信息化能力建设,开展民族事务战略性、趋势性、宏观性重大问题研判,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不断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积极建设互嵌式社区,构建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使各族群众交得了知心朋友、做得了和睦邻居、结得成美满姻缘。

五、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在西藏自治区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不断完善自治区、地(市)、县(区)民委委员制度,不断健全工作规则,进一步发挥各级民委委员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自治区各级各部门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和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将民族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政治巡察的重要内容,民族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年度预算。不断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增强党在民族工作上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在西藏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