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司、机关党委组织委管社团开展集中学习活动
日期:2021/05/06 来源:人事司 字号:[ 大 中 小 ]
4月29日,人事司、机关党委联合组织委管社团负责人开展集中学习,深入领会党中央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传达学习民政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社团管理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集中学习由人事司一级巡视员罗冀克主持,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牛晓峰出席并讲话。
牛晓峰向与会同志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陈小江同志在国家民委党史学习教育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对委管社团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作了部署和要求。人事司综合处传达了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工作座谈会精神,解读了新修订的《国家民委社会团体管理办法》。
罗冀克通报了委管社团清理和加强管理工作,以及对委管社团检查验收的情况。要求,各委管社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按照机关党委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深入学习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工作座谈会精神,抓好落实,进行自查自纠,不打折扣地执行党中央关于规范社团管理的规定。要认真对照《国家民委社会团体管理办法》等文件,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社团活动。社团与业务指导单位要加强相互间的联系,结合自身职能,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工作主线开展工作。
国际交流司、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等业务指导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各委管社团负责人,共20余人参加集中学习。
-
中央统战部
-
中国政府网
-
国务院部门
- 外交部
- 国防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部
- 科学技术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部
- 国家安全部
- 民政部
- 司法部
- 财政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自然资源部
- 生态环境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交通运输部
- 水利部
- 农业农村部
- 商务部
- 文化和旅游部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部
- 应急管理部
- 中国人民银行
- 审计署
-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 国家航天局
- 国家原子能机构
- 国家外国专家局
- 国家海洋局
- 国家核安全局
- 国家乡村振兴局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海关总署
- 国家税务总局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国家体育总局
- 国家信访局
- 国家统计局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 国家医疗保障局
- 国务院参事室
-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
- 国家宗教事务局
- 国务院研究室
-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 新华通讯社
- 中国科学院
- 中国社会科学院
- 中国工程院
-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 中国气象局
- 国家行政学院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国家能源局
-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 国家烟草专卖局
- 国家移民管理局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国家铁路局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国家邮政局
- 国家文物局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 国家消防救援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地方政府
-
地方民委
-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 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 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 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 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安徽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 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
- 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 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 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京ICP备05048973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45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 邮政编码 100800 网站维护:国家民委舆情中心
建议使用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