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划实施“一廊一区一带”行动 着力打造创建工作甘肃品牌

日期:2020/09/30  来源:  字号:[ ]

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9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视察时作出“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甘肃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民族工作作为甘肃的全局性工作、战略性任务、基础性事业、生命线工程来认识和对待,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总揽民族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协同发展、精准滴灌,谋划实施“一廊一区一带”行动,倾力打造“河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努力建设“陇东南民族团结进步巩固区”,着力创建“沿黄河—洮河民族团结进步提升带”,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坚持高位推动、凝聚创建合力

研究制定“一廊一区一带”行动方案,先后召开沿黄河—洮河地区、河西地区、陇东南地区三个片区部署会,安排民族宗教工作和“一廊一区一带”行动,省委主要领导出席沿黄河—洮河片区会议并讲话。把开展“一廊一区一带”行动定为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的活动主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了18场“石榴杯”甘肃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廊一区一带”行动大型文艺巡演,观众达10万余人次,营造了浓厚氛围。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分别召开现场推进会,每年确定一个市州作为牵头市,制定片区实施方案,健全完善联席会议、信息共享、互观互检等制度,年初安排、年中推进、年底总结。片区内各地也明确了创建工作“示范”“巩固”“提升”的重点任务,制定出了完成目标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凝聚起了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民族工作部门与其他部门共抓创建、持之以恒抓创建、深度融合抓创建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分类指导、突出联创共建

突出创建工作的区域性、联动性和精准性,河西地区5市根据区域内少数民族小聚居、民族成份多的特点和自然环境特殊、文化底蕴深厚、民族关系和谐等实际,努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构筑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传承保护中华文化、坚持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上作出示范。陇东南地区4市根据区域内少数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民族宗教整体平稳的实际,着力巩固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思想基础、社会基础和法治基础。沿黄河—洮河地区5市州和兰州新区,根据区域内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频繁、民族多元和宗教文化交汇、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交织的特点,着力提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平、交往交流交融新境界、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这项举措,有效避免了全省创建工作同质化、简单化、表面化现象。当前,各片区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联创共建开局良好、进展有序、成效初显。

三、健全工作机制、注重载体创新

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年度报告民族工作制度,加大了民族宗教工作在各市州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中的权重,由原来的占比2分、5分,增加到市5分、州10分,扭转了民族工作“上热中温下冷”的现状。研究制定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3 7”测评指标体系、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管理办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评审命名办法和创建工作指南等,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全省各地也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结合实际特点开展创建工作,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马鬃山镇立足边境边防地区军民共居戍边的特点,围绕军民共建共享,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和军民融合发展示范镇;兰州市红古区与隔河相邻的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加强区域协同发展合作,建立了民族团结进步跨省联创机制,为联创共建工作提供了新途径、探索了新模式。

通过实施“一廊一区一带”行动,全省各级各部门对创建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争创示范热情不断高涨,引领带动效应初步显现,整体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了全面动员、全域覆盖、全员参与、全力推进的创建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