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峰

日期:2019/11/20  来源:人事司  字号:[ ]

兼任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副会长、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委员会委员、辽宁省鲁迅研究会副会长、大连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所长,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入选国家民委领军人才。
先后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1 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2 项,省部级项目 6 项。在《光明日报》《人民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民族文学研究》等报刊发表论文 100 余篇,部分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民族问题研究》等转载。出版《多民族文学史观与中国文学研究范式转型》等著作 6 部,曾获得全国第七届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多项。
30 多年来,致力于中国多民族文学理论与批评,首次提出并系统阐释了“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理论,在少数民族文学研究领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主持开展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科第一个大规模的学科基础工程性质的国家重大项目“新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史(1949—2009)”研究取得了重要进展,受到学界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主持完成的内蒙古“十五”规划课题《契丹艺术史》,首次对中国古代契丹族各种艺术类型进行了全面系统研究,拓展了中国北方民族艺术史研究新领域。将基础理论研究与国家战略问题相结合,在“跨境民族文化保护与国家文化安全”等学术前沿问题的研究中,取得了系列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