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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同心携手绘就四川民族团结进步壮丽画卷
日期:2019/06/11 来源:国家民委微信公众号 字号:[ 大 中 小 ]
□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张富国
新中国的成立彻底结束了各族人民被欺凌压迫的屈辱历史,翻开了我国民族关系发展的历史新篇章。70年来,在党的领导下,四川民族地区各族人民与祖国同心同行、砥砺奋进,实现了从封闭专制、落后贫穷到开放民主、进步富裕的伟大跨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
四川民族工作70年来走过的光辉历程、取得的辉煌成就和积累的宝贵经验,为我们在新时代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努力开创四川民族工作新局面奠定了深厚扎实的基础。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四川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奋力谱写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辉煌历史篇章
■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开启四川民族地区走向繁荣进步的光明前景。
根据民族地区不同特点立法,制定或修订各州、自治县民族自治条例,赋予各民族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领域平等的权利,四川少数民族群众以主人翁的身份参与国家和四川自治地方事务管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社会制度的巨大跨越,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奠定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根本基础。
■ 支持和帮助民族地区发展,实现社会生产力大解放大发展。
实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实现农牧业合作化,劳动人民生产热情高涨,长期被束缚的生产力得到解放,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建设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四川民族地区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各族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实事求是,全面落实国家历次五年规划、差别化政策措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政策,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调整经济结构,突破了封闭、僵化、单一的经济模式,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
■ 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形成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四川集中进行了民族政策再教育、民族政策执行情况大检查,开展了民族团结月活动和群众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效解决了民族关系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也涌现出大批拥护民族团结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1984年,四川省召开了第一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对136个先进集体、253名模范个人授奖。此后,四川又先后召开7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很多有突出贡献和影响的各民族人士被选举为人大代表或推举为政协委员,有的成为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民族关系方面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依法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及其活动,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观念深入人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也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进入新时代,四川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奋力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实现新跨越
■ 经济建设实现新突破。
特别是创新开展眉甘、成阿、凉乐等飞地工业园区建设,加快建设甘孜、阿坝现代高原特色农牧业基地,大力培育“圣洁甘孜”“净土阿坝”“大凉山”等特色农业品牌,因地制宜科学开发水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加快培育开发具有民族特色的重点旅游景区和线路,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成为民族地区新的增长极。
民族地区GDP由1978年的13.2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227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78年增长27倍,产业结构发生了由“一二三”到“三二一”格局的重大转变,经济建设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为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提供了坚实基础。
■ 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新推进。
成兰、川藏、成昆、大理至攀枝花铁路扩能改造工程进展顺利,成都至西宁铁路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雅安至康定高速公路全线建成通车,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正加快建设。国道317线雀儿山隧道、省道303线映秀至卧龙公路全线贯通。
截至目前,民族自治地方公路通车里程达8万余公里,实现了县县通公路,95.4%的乡镇通油路、82.4%的建制村通硬化路,交通覆盖范围和通达深度进一步提升,彻底改变了昔日人背马驮的落后状况,极大地改善了农牧民群众的出行条件。
■ 社会事业呈现新发展。
截至目前,四川民族地区共有普通高等院校6所,在校本科、专科学生4.14万人,各级各类学校3354所,在校学生达161.88万人。定期举办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少数民族艺术节等,充分展示绚丽多彩的民族文化,丰富各族群众的业余生活。
通过全面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健全州、县、乡、村四级医疗网络,大力实施“十免四补助”“先诊疗后结算”等改革措施。加大大骨节病、包虫病等地方病的防控力度。马边县试点实施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制度,2018年全县住院分娩率达99.93%。这一惠民措施已成为四川省农村脱贫攻坚的一项措施,惠及全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孕产妇。实施定向学历教育、强化人才培养、定向人才引进、强化对口帮扶、人才激励稳定等,解决民族地区医疗人才缺乏问题。2018年全省民族地区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5867个、床位66135个、卫生人员9.19万人、卫生技术人员6.57万人,医疗服务水平不断增强。
■ 自我发展能力得到新提升。
近年来,四川省委把扶贫开发作为一项全局性任务来部署推进,民族地区各族人民收入水平得到根本改善。2018年,民族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613元增加到30933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189元增加到12381元,增长了65.5倍,增速居全省前列。
强力推进《关于集中力量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意见》,启动实施“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着力抓好藏区“六项民生工程”、彝区十项扶贫工程和“七大攻坚行动”,高位推进民族自治地方改革发展、团结稳定、民生改善,脱贫攻坚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民族自治地方的贫困县数量逐年减少,贫困人口从2013年的116万减少至2018年的36.4万,贫困发生率从25.4%下降至8%,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 民族团结进步开创新局面。
高举法治旗帜,强化常态化依法治理,民族地区法治化建设成效显著。全力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和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初步完成民族团结进步社区在全省主要城市的整体布局。开展国家通用语言培训,促进少数民族务工经商群众逐步融入四川。将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制度化,定期召开表彰大会,设立奖励资金,对促进民族团结的模范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通过民族自治州(县)逢十周年庆典活动,协调落实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发展项目,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向深入,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不断增进。
三、七十年来,从顽强奋进与豪迈跨越的鲜活实践中凝结起来的宝贵经验,必将成为推动新时代四川民族工作未来新发展弥足珍贵的财富
■ 必须矢志不渝把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作为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
当前,对民族地区和民族工作干部而言,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将四川民族地区各项工作放在全国、全省的大局中去谋划、去落实。
同时,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族工作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体制机制,努力提高驾驭和解决民族问题的能力。坚定不移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切实抓好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等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自身建设,当好省委、省政府的参谋助手,确保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 必须励志竭精把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作为民族工作的第一要务。
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作为民族工作部门,既要立足四川民族地区的实际,紧紧围绕四川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又要推动民族地区深化与成都、德阳、绵阳等发达城市的战略合作,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成渝经济区等建设,探索具有民族地区特色的发展路子。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民贸民品生产企业的指导,强化与财政、银行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落实定点企业贷款贴息,促进民族地区民贸民品企业健康发展。推动完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布局和功能,加快民族地区交通互联互通建设。以特色生态旅游全域化、特色农牧产品精品化、特色民族工艺品现代化为重点,推动构建生态产业体系,让生态与优势产业交融互进,实现民族地区绿色发展崛起。
■ 必须坚持不懈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民族工作的根本目标。
作为民族工作部门,要以实实在在的作为,切实解决好民族地区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他们过上更幸福的生活。
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以四川藏区、大小凉山彝区等深度贫困地区为主攻方向,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
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强力推进饮水安全、控辍保学、健康扶贫、住房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推动民族地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抓好产业扶贫,完善带贫减贫机制。
要管好用好少数民族地区扶持资金,细化资金项目标准,加大各类资金整合力度,发挥资金撬动作用。
要突出抓好教育和就业,让民族地区的贫困群众掌握一技之长,激发他们的内生动力,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 必须坚定不移把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作为民族工作的根本保障。
进入新时代,我们要准确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鲜明主线,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加大对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学习宣传力度,把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作为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准绳。
加强依法治理,旗帜鲜明开展反分裂斗争,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的问题,让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认真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和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作用,用身边人和身边事教育引导群众,带动各族人民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