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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汇演
 

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全力构建民族文化大省

日期:2016/08/11  来源:文化宣传司  字号:[ ]

  云南少数民族众多,民族文化艺术丰富多彩,源远流长,是中华民族文化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文化艺术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民族文化艺术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把建设民族文化大省列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三大目标”之一,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挖掘、整理、创新民族文化艺术,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民族文化艺术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全面繁荣。

一、云南民族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得到广泛运用。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发展民族语言文字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工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特殊扶持,切实保障各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基本权益。全省25个少数民族除回、水、满3个民族通用汉语外,22个民族使用着26种语言,14个民族使用着22种文字或拼音方案。出版发行有14个民族、16个文种的各类图书,8个民族12个文种的17种报纸、3种刊物。有46个广播电台(站)用10个民族的15种语言广播,9个电视台(站)用彝语、傣语、哈尼语、藏语等语种制作、播放电视节目,有少数民族语电影放映单位250个。民族语言文字广泛运用于经济社会各个领域,较好地满足了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了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二)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大量涌现。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民族文化艺术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培养了一支规模宏大、素质较高的民族文艺工作者队伍,为民族文化艺术的繁荣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保障。目前全省25个少数民族都有了本民族作家,少数民族作家从新中国成立初的10多人发展到现在的300多人。形成了多门类、多语种的少数民族作家队伍。白族、彝族、纳西族、哈尼族等少数民族还形成了本民族中青年作家群,创作了一大批优秀文学作品,在全国产生了一定影响。全省各类民族文化艺术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培养了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编创、表演、理论及经营管理人才。同时积极保护和培养各类民族民间艺人,先后有461人被省政府授予民族民间高级美术师、美术师和民间艺人称号。

  (三)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断加强。一是全力做好民族古籍保护工作。云南各民族文献古籍多达10万余册(卷)、口碑古籍上万种。通过艰苦细致工作,现已抢救保护少数民族古籍3万余册(卷)、口碑古籍3000余种,翻译、整理并出版了彝、纳西、傣、回、哈尼、白、苗、瑶、基诺、藏、普米、傈僳、景颇等民族古籍600多册3000余种,包括长达100卷、5000多万字的《纳西东巴古籍译注全集》,其规模之大在全国古籍整理行业也是少有的。二是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目前已收集到民族民间歌曲两万多首、舞蹈6700多套、戏曲2000多个、器乐200多种、叙事长诗50多部;初步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形成8589项县(市、区)级保护名录、3173项州(市)级保护名录和147项省级保护名录,其中34项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三是加强民族文化多样性保护工作。全省现有世界文化遗产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2个和省、州、县(市、区)三级文物保护单位2017个,有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6座、省级历史文化名村(镇)16个。建成各类博物馆、纪念馆47座,收藏文物27万件,云南民族博物馆收藏各类民族文物1万多件,展出实物8000多件。启动了60个民族文化艺术保护村(区)的规划建设工作。

  (四)民族地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普遍加强。以“基本文化阵地、基本文化队伍、基本活动内容、基本活动方式”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文化建设得到加强,“千里边疆文化长廊工程”、“贫困县乡两馆一站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工程”、“百县千乡宣传文化中心建设工程”等民族文化重点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图书馆、文化站、广播电视网络等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逐步由大、中城市辐射到县(市、区)、边远乡镇,村村通邮、村村通电视、村村通广播工程惠及千家万户,音像制品、电子图书、数字电视等多元文化传播载体走进各族群众生活,基本解决了各族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丰富和活跃了各族群众的日常文化生活。

  (五)少数民族文艺创作和演出日益繁荣。以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奖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许多没有书面文学作品的少数民族都有了本民族作家创作的优秀文学作品。在连续8届“骏马奖”评选中,云南少数民族作家先后有90多人次获奖,并取得了3届获奖数第一、3届获奖数第二的好成绩。以《云南映象》进入国家舞台艺术十大精品剧目行列为突破,民族歌舞创作蒸蒸日上,民族地区一批民族歌舞如《母亲河》、《丽水金沙》、《蝴蝶之梦》、《勐巴拉娜西》等蜚声国内外,彝族舞蹈《跳菜》获中国民间文艺最高奖“山花奖”,李怀秀、李怀福《海菜腔》获第十二届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原生态唱法金奖。以电影《婼玛的十七岁》、《花腰新娘》摘取中国电影“华表奖”为代表,民族影视创作推陈出新,云南民族题材电影在全国吸引力不断增强,标志着云南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已经跻身全国前列。

  (六)民族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方兴未艾。云南以发展文化产业为突破口,优化民族文化艺术产业布局和结构,转变民族文化艺术产业增长方式,促进了民族文化艺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近年来,先后启动实施文化产业项目77个,投资总额累计达131亿多元。成功举办了大型歌舞《云南映象》赴全国及南美巡演等重大文化交流活动。深入实施民族文化艺术“走出去”战略,加强对外民族文化艺术交流,提升云南民族文化艺术的知名度、影响力和竞争力,推动云南民族文化艺术产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发展民族文化艺术事业的主要启示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民族赖以生存发展的精神支柱。大力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对于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实践证明,繁荣发展民族文化艺术事业,必须坚持以下经验和做法:

  (一)加强领导,合力推进民族文化艺术工作。大力弘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民族文化艺术事业,是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必然要求。云南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民族文化艺术工作,把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平安和谐云南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全力推进。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形成了推进民族文化艺术事业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

  (二)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民族文化艺术发展思路。云南积极顺应全国文化建设发展趋势和世界文化发展潮流,紧密结合实际,正确把握民族文化艺术工作特点和规律,坚持树立创新发展观念,把创新作为推进民族文化发展的战略基点和前进动力,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加快民族文化艺术发展的各项部署安排。在加强调查研究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制定出台扶持民族文化艺术发展的新举措,推动民族文化艺术繁荣发展,全省民族文化艺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

  (三)措施有力,不断推动民族文化艺术全面发展。民族文化艺术工作必须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才能取得实效。一是建立有力的政策保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扎实推进。云南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各民族地区结合实际,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东巴文化、贝叶文化、毕摩文化等少数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了更好保护和发展。二是加大投入力度,为发展民族文化艺术提供必要保障。在加大对民族地区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公益性文化事业资金投入的同时,积极扶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民族文化艺术活动,大力发展民族语言文字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各项事业,推动民族文化艺术事业全面发展。三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理顺文化体制机制,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推进民族文化艺术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四是树立品牌意识,精心打造民族文化艺术精品,增强云南民族文化艺术的整体影响力和竞争力。五是健全完善人才培养、选拔和使用机制,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

三、再接再厉,努力开创民族文化艺术事业新局面

  云南民族文化艺术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还不尽适应,与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十一五”期间,我们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按照《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逐步形成民族文化特色鲜明、文化精品不断涌现、文化服务体系日益完善、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提高的文化事业发展格局,开创云南民族文化艺术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实施精品战略,精心打造文化艺术品牌。大力倡导文艺创作精品意识和文化生产品牌意识,打造推出一批充分体现民族特色、反映时代精神、具有一流水准的民族文化艺术精品。争取每年新创剧(节)目100个以上,推出优秀作品5至10个,3至5个优秀作品在全国获奖。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加快实施公益性文化建设重点工程,努力建成以省级为中心、州(市)级为枢纽、县乡村为基点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通过努力,确保县有达到国家规范建设标准的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和农村电影流动放映车,乡有文化站,城市社区有文化、体育服务设施,60%以上的行政村有科技文体活动室,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明显增强。

  (三)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基本完成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基本建立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创建特有民族文化保护区16个,特色文化保护区9个,省级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之乡50个,培养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100个。筹建云南少数民族古籍文化遗产数字化资源库和民族古籍资料信息网站,合理开发、保护和利用民族文化古籍资源。

  (四)增强民族文化产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做大做强一批具有云南特色的民族文化主导产业,培育扶持一批具有区域性影响的龙头企业,打造推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民族文化知名品牌,不断提高民族文化艺术产业增加值在全省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使民族文化产业成为云南新的经济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