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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汇演
 

加强民族文化工作 促进共同繁荣发展

日期:2016/08/11  来源:文化宣传司  字号:[ ]

  灿烂的中华文化,是我国56个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共同创造的宝贵财富。各少数民族都有独特的传统文化和丰富的文化遗产,这是我国的重要文化资源。我们要大力弘扬民族文化,彰显民间艺术,发展文化产业,使绚丽多姿的民族文化艺术之花更加光彩夺目,使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中华民族的多民族文化更加绚丽多姿、辉煌灿烂,成为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一颗明珠,放射出璀灿的光彩。

  在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文化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发展,不仅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需要,而且对于提高全民族素质,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维护祖国统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特殊的作用和重要的意义。

  我们知道,少数民族文化工作,是党的文化工作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更是是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少数民族文化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发展,关系到民族地区文化与经济、政治的协调发展,增强民族团结,保证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的大局。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领导,把少数民族文化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是各级党政义不容辞的职责。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争取各方面对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民族地区的文化建设,努力开创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新局面,更是各级文化、民族工作部门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总人口256.98万人,其中维吾尔、哈萨克、回、蒙古等36个少数民族成份,少数民族人口31.25万人,占兵团总人口的12.16%。兵团下辖14个师,4个县级直辖市,175个团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30%以上的少数民族聚居团场35个;共有基层农牧连队2200多个,其中少数民族聚居连建制单位451个。

  兵团党委高举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旗帜,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全心全意为各族人民服务、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为己任,以“发展壮大兵团,致富职工群众”为工作目标,把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工作与经济发展相结合,以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和增加收入为重点,使兵团少数民族聚居团场的经济社会文化艺术等各项事业有了较大的发展。

  兵团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的重视关怀下,在自治区、兵团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领导支持下,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从兵团少数民族和兵团少数民族聚居团场的实际出发,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实现了整体推进和较快发展。

  在新形势下发展民族文化艺术,面临着良好的机遇和有利条件,同时也具备了一定的基础。首先,在国家政策方面,“十一五”期间,国家将进一步加大文化遗产和民族文化保护力度。

  “十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支持和兵团党委的领导下,兵团的文化工作紧紧围绕“发展壮大兵团,致富职工群众”目标,牢记屯垦戍边使命,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积极落实各项文化建设任务,弘扬以“热爱祖国,无私奉献、艰苦创业、开拓进取”为主要内容的兵团精神,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文化发展实力不断增强,文物保护意识不断加强,文化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宣传文化阵地进一步巩固,职工群众凝聚力进一步增强,理论文化素质不断提高,精神文化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对兵团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十五”期间,兵团实施了文艺“双优”(优秀作品、优秀人才)工程、“五个一”工程、文化部“文化三项”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电影放映“2131”工程,“百团千连文化戍边工程”,广播电视“西新工程”、“连连通”工程等,加强了屯垦戍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截止“十五”末,有兵团文化中心(挂兵团群艺馆牌子)1座,五年来举办群众文艺、少儿文艺、舞蹈编导、声乐、器乐、舞台艺术等培训班18期,培训基层文化干部和文艺骨干近千人次。有军垦博物馆1座,1座国家三级图书室,14个师有3个建有综合性文化馆,175个农牧团场有102个建有文化活动中心,2200个连队已有1200个建有文化站,673个连队建有图书室;建有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座,兵团级屯垦戍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8座,有各种历史文物点100多处。兵团各种文化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均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兵团有专业艺表团体8个,坚持开展“文艺基层行”、“四进社区”活动,平均每年下团场、连队为职工群众演出400多场。有各种群众文化艺术社团600多个,团场、企业广泛开展了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老年文化和少儿文化等群众文化活动。兵团每四年一次定期举办文艺汇演。开展了红色旅游,利用兵团成立50周年契机加大对外文化交流力度。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3972家,文化场所专兼职管理人员1020人。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203个;其中兵团电视台1座,师电视台12座,师广播电台2座,团场广播电视台(站)188座,广播覆盖率达到92.3%,电视覆盖率达到96.1%,广电从业人员1800人。有各级各类报纸17家、期刊16家,均为全国公开发行;还有内部资料(报、刊形)25家,新闻从业人员980人(不含印刷企业人员),年出版图书300种以上。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指出:“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发展县、乡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到2010年,实现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加大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支持扶持,兵团也将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但面对中央和国家的要求,兵团的文化事业的发展水平与职工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与在西北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与建设屯垦戍边新型团场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和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文化设施匮乏,长期以来投入不足。目前还有4个新建城市和11个师没有图书馆和文化馆,73个团场没有综合文化中心,1200个连队没有综合文化站。广播电视设施普遍存在着设备老化、覆盖能力减弱、收听收看效果差等问题。新闻出版网络尚未形成,缺少兵团出版机构。文化产业发展滞后,文化市场尚不健全。文化产品数量总体偏少,精品不多。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亟待加强。贫困团场和少数民族团场职工群众文化生活贫乏,宗教氛围浓厚,迷信活动难以根绝。这些困难和问题,严重制约了兵团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对兵团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和保证作用。

  近年来,新疆周边局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对我文化安全构成现实威胁。“三股势力”和西方敌对势力加快了“西化”、“分化”和分裂新疆的步伐,与我争夺群众、争夺人心、争夺阵地,兵团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反对民族分裂的责任更加重大而紧迫。新疆冬季气候寒冷而漫长,农牧团场大多分布在自然环境恶劣、基本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两周一线”,点多线长,缺少文化活动场所,对发展文化事业构成了现实困难。基层单一的文化活动、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和兵团提出的建设屯垦戍边新型团场战略任务,又对兵团加快发展文化事业提出了现实要求。因此,发展兵团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兵团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文化兴边”、“文化兴兵团”战略,对于更好地履行屯垦戍边使命,有效抵御“三股势力”和西方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对于稳疆兴疆、富民固边,对于实现兵团“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十一五”期间,兵团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十一五”期间,兵团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兵团党委五届六次、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及建设屯垦戍边新型团场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大力弘扬兵团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在进一步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基础上,积极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满足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实现兵团“十一五”规划的各项任务,建设屯垦戍边新型团场,推进兵团新型工业化,构建和谐兵团提供良好的文化环境和智力支持。

  按照这一指导思想,根据兵团“十一五”期间面临的形势,文化建设与发展主要是着眼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提高职工群众的思想文化素质、推进兵团理论创新,着眼于改善基层宣传文化设施、提高兵团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着眼于完善兵团文化发展格局、推动文化事业和产业创新、实现宣传文化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着眼于更好地发挥“文化兴边”、“文化兴兵团”、“文化戍边”和文化服务于兵团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推动实施“宣传文化事业全面发展战略”、“屯垦文化创新战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战略”、“文化产业促进战略”、“屯垦文化走出去战略”和“文化人才培养战略”。

  宣传文化事业全面发展战略。立足兵团党政军企合一的特点,充分发挥兵团宣传文化资源相对集中、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牢固树立“大宣传”、“大文化”理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屯垦文化特色和文化戍边作用,统筹规划兵团宣传、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事业,科学配置兵团公共文化资源,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加大投入,以理论创新推动文化创新,大力弘扬兵团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现兵团宣传、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宣传文化事业对兵团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和保证作用。

  屯垦文化创新战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体现屯垦文化特色,发挥文化兴边、文化兴兵团、文化戍边作用,着力提高兵团文化创新能力。从屯垦戍边事业的实际出发,继承弘扬历史上屯垦戍边传统文化和各种优秀民族文化成果,研究探讨世界上一切有益的文明发展成果和先进的文化发展理念、发展经验,大力推动屯垦文化思想和观念、内容和形式、体制和机制、方式和方法的创新,赋予屯垦文化以新的时代内涵,打造屯垦文化特色品牌,在兵团上下营造浓厚的文化创新环境和氛围。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战略。着眼于满足职工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着眼于兵团公共文化资源的有效配置,着眼于巩固兵团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基础,着眼于提高兵团公共文化服务和满足能力,利用国家建设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机遇,加大兵团文化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兵团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提升兵团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提高公益文化服务的可及性和设施的利用率,充分发挥文化在促进屯垦戍边新型团场建设、构建和谐兵团中的重要作用。

  文化产业促进战略。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在推动文化事业发展、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提升文化发展实力和竞争力、满足职工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上的巨大作用,积极吸收借鉴国内外文化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市场对兵团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调整文化产业结构,推进文化产业领域的科技创新,鼓励兵团文化资源按市场规律进行整合,发展具有新疆区域特色的兵团文化产业和文化企业,大力发展完善兵团文化市场,开拓国内国际文化市场。

  屯垦文化走出去战略。着眼于宣传介绍兵团事业、展示兵团人风采、推广屯垦文化品牌、为兵团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创新兵团对外文化工作、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贸易的体制和机制,鼓励、支持、引导和推动屯垦文化走出兵团、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开拓新的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渠道,探索各种对外文化交流、文化贸易形式和途径,营造对外文化交流与文化贸易的氛围,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扩大兵团屯垦文化在国内外的影响。

  文化人才培养战略。坚持把人才作为繁荣兵团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的根本,继续实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在宣传文化系统着力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人才脱颖而出的有效机制,加强对兵团文化人才调研,制订兵团文化人才培养计划,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大对兵团重点文化人才和基层文艺骨干的培养力度,积极引进各种兵团急需的文化发展人才,努力造就一支素质高、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文化人才队伍。

  文化事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十一五”期间,兵团文化事业的发展目标是:

  文化事业走向繁荣。到2010年末,基本建立起与兵团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兵团特色、充满活力的文化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初步建成兵、师、团、连(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基础设施状况有较大改善,文化基础设施分布基本合理,各种基础设施得到充分利用。建立完善兵团各级各类文艺创作演出管理机构,建设高素质的文化工作队伍。建成兵团群艺馆和兵团机关图书馆等重点文化设施;建成一批有影响的屯垦戍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师(市)、团、连文化综合馆(站)基本普及。团场的基础文化设施普及率达到98%,连队综合文化站普及率达到95%,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指标要求。兵团垦区内的各种历史文物点得到有效发掘、保护和利用,建立健全各级文物管理机构。文艺团体有较大发展,文化产品质量明显提高,文化创作演出活动基本普及。

  广播电视事业加快发展。到2010年未,建立基本覆盖全兵团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流动电影放映覆盖各团场、连队。积极推进兵团电视节目上星工程,使兵团电视台节目基本覆盖所有团场。职工群众看电影难、看电视难、听广播难的问题初步得到解决。推进各级电视台、电台的数字化、网络化,努力创办特色频道、品牌栏目和精品节目,广播电视宣传质量和引导水平进一步提高;节目内容丰富多彩;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97%,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75%,基本符合国家“西新工程”、“村村通”工程的要求。

  新闻出版事业稳步推进。充分发挥新闻出版媒体的功能,推动报业、期刊业和印刷业、复印业、发行业向前发展。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建立健全兵团新闻出版体系。加强《兵团日报》、《兵团建设》和各师党报建设,使之成为体现兵团特色、深受职工群众喜爱、具有指导性和权威性的党委机关报刊,成为宣传党的工作的主要阵地和外界了解兵团的重要窗口。以市场为导向,优化报刊结构,整合报刊资源,办好其它类报刊;形成以党报党刊为重点、其它报刊为补充的报刊新格局。

  “十一五”期间,兵团文化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

  1.加强屯垦戍边理论研究,繁荣兵团哲学社会科学。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成立兵团屯垦戍边理论研究中心和兵团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启动屯垦戍边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组织兵团内外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加强对屯垦戍边事业发展规律、毛泽东屯垦思想、历朝历代屯垦戍边实践、兵团改革发展稳定中战略问题、职工群众关心关注的各种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组织开展各种重大理论研究课题的攻关,产生一批有影响的哲学社会科学精品,推动兵团屯垦戍边学科体系建设,繁荣兵团哲学社会科学,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兵团文化创新。

  2.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养新型职工队伍。着眼于推进兵团新型工业化和建设屯垦戍边新型团场,把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的“四有”职工队伍作为重要任务,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各种爱国主义屯垦戍边传统教育基地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开展兵团精神教育,用“兵团精神”凝聚人心,建立有兵团特色的价值评价体系。广泛开展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道德实践活动,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十星级文明户”、“诚信职工”等创建活动,重点抓好文明生态小康连队建设,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和各单位的文明创建水平。

  3.实施精品工程,促进文艺创作的繁荣。加大“五个一”和“双优”(优秀作品、优秀人才)工程的实施力度,成立兵团电视剧创作中心和兵团戏剧研究创作中心,完善各级文联机构,加强文艺人才队伍建设,以电视剧、专题片创作和戏剧创作演出为重点,推出一批艺术水准高、群众反响大、体现兵团特色的原创性文艺作品,形成多出人才、多出作品、多出精品的文艺创作机制。“十一五”期间,创作10部反映兵团生活的电视剧,拍摄完成200部反映兵团生活的优秀记录片。每年开展一次优秀专题记录片展播评奖活动。力争每年在中央主要媒体的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刊发(播)宣传兵团的新闻稿件200篇(条)。

  4.促进各种所有制文艺团体共同发展。继续加强对兵团歌舞剧团、杂技团、豫剧团、秦剧团以及石河子文工团、豫剧团,三师文工团、九师豫剧团的支持力度,推进兵、师两级文艺团体改革,增强发展后劲;鼓励各师(团)创办文艺团体;鼓励和支持其它各种所有制形式的艺术表演团体,健全管理办法,加强指导服务。加大各艺术门类的创新力度,加强对代表优秀民族文化艺术的剧种的保护和扶持力度。

  5.建立兵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做好各级博物馆、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规划工作,进一步加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十一五”期间,完成团场、连队综合文化中心和综合文化站、文体活动室和户外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提高文物保护意识,建立完善文物管理机构,加强兵团垦区内历史文物点的调查、发掘和保护工作。重点建设“兵团军垦博物馆”,支持各师筹建各种形式的博物馆、纪念馆。进一步充实已建成的图书馆、文化馆的设备,经常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图书借阅、教育培训、科技推广、文化娱乐等活动,完善服务功能,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立足兵团石河子市、各新建城市和38个小城镇建设,积极发展城市文化和社区文化,推动机关、学校等内部各类文体设施和场所对外开放。因地制宜开展流动演出、流动图书馆、流动电影放映、流动公益讲座、流动培训和流动展览等活动。建立起固定设施和流动设施相结合、共建共享、灵活机动、方便群众的机制和服务网络。

  6.促进艺术普及,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坚持开展专业文艺团体“三下乡”慰问演出,支持艺术团体进工厂、进农场、进学校、进军营、进广场、进社区,举办各种形式的艺术普及活动,积极培养热爱民族文化的受众。办好兵团职工群众文艺汇演和师、团场群众文艺演出,兵团每4年举办一次文艺汇演。各师、团场都要根据各自实际开展好“广场艺术节”、“春节晚会”、“社火”等各种文化艺术活动。支持基层和民间剧团为职工群众多演出,鼓励群众自办文化和开展各种自编、自导、自演业余文化活动,增强和提高观众尤其是青少年观众对艺术的兴趣、爱好及欣赏水平。协助边远贫困团场培训文艺骨干。

  7.推进新闻出版事业和外宣事业。积极争取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支持,完善兵团省级新闻出版局的管理职能,加大对重点新闻媒体的扶持力度,以《兵团日报》、《兵团电视台》、《兵团建设》杂志和各师党报建设为重点,推进兵团新闻媒体建设,积极发展各种新兴传播媒体。积极争取成立兵团出版社。健全外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筹建兵团新闻中心,2006年,建立兵团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制度;2007-2008年,建立健全兵团机关各部门、各师级单位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制度;2008-2010年,建立健全团场以上单位的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报刊投入,调整和完善报刊结构。

  8.加快广播影视业发展进程。以兵团电视台上星工程为突破口,加快电视台建设,由过去重点建设对外宣传兵团的平台转变为有效解决兵团内部的全面覆盖、把兵团党委的声音传送到基层职工群众中,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创办特色频道和名牌栏目。以“西新工程”、“村村通”工程为契机,在解决50户以上居民点通广播电视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好20户以上已通电居民点通广播电视问题,扩大广播电视覆盖,巩固“十五”期间“西新工程”、广播电视“连连通”工程建设成果。加快有线电视网络建设,推进数字电视发展。继续实施电影流动放映“2131”工程,建立健全兵团内部电影发行渠道,解决职工群众看电影难的问题。实施“电视进万家”工程,解决1.2万户贫困团场和少数民族团场职工群众看电视难的问题。加大以兵团题材为主的电视剧的创作和制作,发挥兵团电视台电视制作中心的作用,促进兵团电视剧的繁荣和发展。

  9.加快推进网络媒体建设。加强《兵团新闻门户网》、《新华网兵团频道》和《兵团日报网》建设,办好兵团新闻网站,充分发挥各师网站的作用,搭建兵团新闻网络宣传平台;搞好与国内和新疆重点网站《人民网》、《中国经济网》、《天山网》的合作,拓宽网络宣传渠道。推动《兵团在线》和师(团)网站等网络媒体的发展,加大对外推介力度,提升新闻网站的技术水平,扩大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访问量。

  10.实施十大重点文化建设项目。“十一五”期间,重点实施兵团电视台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项目、73个团场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建设、1200个连队综合文化活动站建设、兵团广播电视“连连通”工程、西新工程、11个师(市)综合文化馆建设、兵团群艺馆(青少年宫)扩建、兵团新闻中心综合楼建设、兵团图书馆建设、兵团少数民族电视节目译制等十大项目(具体项目附后)。

  文化产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十一五”期间,兵团文化产业的发展目标是:

  依托兵团现有文化资源,以体制创新和机制转换为突破口,积极发展文艺演出业、艺术培训业、休闲娱乐业、媒体广告业、文化旅游业等传统文化产业,大力发展音像、电视剧、专题片等新型创意型文化产业,兵团文化产业生产总值由2005年的3亿元提高到2010年的7亿元、GDP比重由1%提高到1.25%。到2010年,城乡居民人均娱乐服务消费支出占整个消费支出的比重达到5%左右。文化产业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文化市场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结构合理、运转高效、渠道畅通、发展健康的文化市场体系初步建立,形成一批市场前景好、回报率高、就业贡献大的产业项目。

  “十一五”期间,兵团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

  1.发展文化企业,培育新型市场主体。增强文化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通过深化改革,培育一批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具有一定规模的文化市场经营主体,扶持打造一批国有文化控股公司,重点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文化创新能力、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优先发展职工群众所需要、具有产业带动效应和较大市场潜力的重点行业,鼓励支持中小文化企业向“精、专、特、新”方向发展。通过联合、重组等形式,整合资源,发展1—2家中型文化企业。鼓励支持发展各种小型文化企业,促使其在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建立完善兵团文化市场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级文化市场稽查队伍,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和培育。

  2.打造优秀屯垦文化品牌。以市场为导向,以专业文艺团体和文化企业为主体,打好屯垦特色文化牌,发展一批具有行业特色、地区特色、民族特色的娱乐场所,推出一批艺术感染力强、市场效益好的精品力作,定期举办文艺汇演和各种艺术展览。探索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奖励机制,积极推动文化产业与教育、科技、体育、旅游、信息等相关产业的联动发展,建立和完善屯垦文化产业链。

  3.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文化产业。放宽市场准入,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进入兵团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艺术教育与培训、文化艺术中介、旅游文化服务、文化娱乐业、艺术品经营、动漫和网络游戏、影视剧拍摄、电影院和电影院线、农场电影放映等产业领域。

  4.加快兵团文化产品“走出去”步伐。丰富对外文化交流资源、拓宽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贸易渠道,提高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的层次和水平。通过搭建文化平台、举办艺术表演、合作研发等方式,推动文化产品“走出去”。发展外向型文化企业,精心研发既体现屯垦文化特色、又为国内外文化市场所欢迎的文化产品。通过优秀企划公司的包装策划,把兵团文化精品推向海内外。

  5.做大报刊发行和广告业。加大《兵团日报》、《兵团建设》和各师党报党刊的发行力度,确保发行数量实现稳定增长;以《兵团日报》、兵团电视台、《兵团建设》和各师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台(站)为基础,大力发展广告业务,确保广告收入每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6.积极发展文化旅游业。精心运作,合理规划,充分利用新疆旅游资源,科学设计旅游线路,加大对兵团旅游产品的开发和宣传,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旅游;利用好兵团“军垦博物馆”等红色旅游资源,开展红色旅游;加强对兵团境内历史文物点的管理和保护,发展兵团文化旅游;通过文化旅游带动兵团交通、餐饮、娱乐等产业群的快速发展。

  7.加强艺术培训业。充分利用现有文化阵地、设施、设备、服装道具等,发挥专业人才特长,积极开展舞蹈、声乐、器乐、美术、书法、摄影等多种形式的艺术培训活动,建立群众文艺骨干、艺术考级、岗位艺术、少儿艺术教育等艺术培训体系,满足职工群众的艺术教育需求。

  保障措施和激励机制

  1.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调整与规划纳入各级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作为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各级各单位文化事业发展责任分工制度,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和责任,督促各级各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落实公益文化事业单位的基本业务经费和各专项经费,用好中央对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补助专项资金。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代表兵团特色和水平的优秀剧、节目的创作演出,扶持少数民族聚居团场和贫困团场的文化事业。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和个人投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2.加大文化体制机制的创新。以繁荣为中心,以发展为主线,以满足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的,着力进行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转变职能,实现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完善宏观管理体制,激活微观运行机制,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要求、体现兵团特色的党政领导、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艺术生产力。公益性事业单位以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文化企业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为重点,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竞争力。文艺团体和单位按照兵团扶持、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推进改革。

  3.构建文化艺术人才体系。以人才兴文为目标,大力培养、积极引进、合理使用人才,切实抓好各门类文化艺术人才、文化艺术经营管理人才、文学艺术研究和科技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加强兵团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带头人建设,努力造就一批规模较大、分布均衡、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和文学艺术专业人才,培养一批熟悉市场经济规律、熟悉文化营销策略的经营管理人才。加强作家队伍建设和新闻、电视编辑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设立兵团文化艺术界荣典制度,对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声望的资深艺术家或在某一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文化艺术工作者给予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完善专业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制度,形成多层次的文化艺术人才梯队。重点扶持10名左右德艺双馨、具有深厚学术功底和突出成就的艺术家,100名左右在表演艺术、美术创作、文艺理论研究、文化科研、编辑播报等方面专业拔尖、成绩突出的文艺名家、新闻工作者和学科带头人。加大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力度,采用各种途径,加大培训力度。培养30名左右熟悉国际通行规则、了解经济和法律知识、掌握较高营销策略、具备先进文化经营管理水平的文化经营行家。加快基层文化人才的培养,逐步建立起一支适应新时期文化建设需要的基层文化工作队伍。

  4.建立文化发展监督激励机制。着眼于调动各级各单位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积极性、落实各项建设项目、加快兵团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步伐,建立和完善重大文化建设项目跟踪和监督机制,建立能够有效评价和奖励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激励机制,确保发展规划的贯彻实施。建立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评先创优机制,对重视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在资金和项目上给予倾斜,召开文化发展理论研讨会、文化发展先进单位经验交流会和现场会,总结、交流、探讨文化发展先进经验。建立优秀文艺作品评奖体系,完善评奖办法,及时发现推荐、表彰奖励和宣传介绍兵团题材的原创性优秀文艺作品和演出活动,鼓励优秀文艺人才为兵团文化发展做出贡献。

  弘扬传统、博采众长,在先进文化的启迪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族干部职工将以饱满的激情和昂扬的精神,更新观念,与时俱进,不懈努力,为弘扬中华文化、发展民族文化艺术事业做出自己的新贡献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附:

  “十一五”期间,兵团文化事业重点建设项目

  1.兵团电视台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项目。总投资3100 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600万元,兵团配套资金440万元,该项目于2006年完成。

  2.73个团场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其中52个团场每个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造价300万元;21个团场每个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造价360万元;总建筑面积19.3万平方米,总投资2.32亿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1.82亿元,兵、师、团投资5000万元。

  3.1200个连队综合文化活动站建设项目。每个建筑面积300平方米,造价24万元;总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总投资2.88亿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2亿元,兵、师、团、连投资8800万元。

  4.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十一五”期间,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使基层职工群众收看收听到8套以上电视节目、2套以上广播节目。

  5.西新工程项目。2006年,完成图木舒克、五家渠、阿拉尔、北屯四个市和皮墨垦区广播电台扩建工程;“十一五”期间,重点完成边境团场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网工程。

  6.11个师(市)综合文化馆建设项目。其中建设7个师(二、四、五、七、九、十三、十四师)和阿拉尔、图木舒克、五家渠、北屯4个市综合文化馆,每个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造价1820万元;总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总投资2亿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1.5亿元,兵、师投资5000万元。

  7.兵团群艺馆(青少年宫)扩建项目。在现有群艺馆(和平都会)基础上,新增面积4000平方米,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7000万元,兵团投资1000万元,力争在“十一五”末建成投入使用。

  8.兵团新闻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集兵团日报社、兵团建设杂志社、兵团新闻中心为一体,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6000万元,兵团投资1000万元,报社自筹1000万元。

  9.兵团图书馆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5000万元,兵团投资1000万元。

  10.兵团少数民族电视节目译制项目。争取国家支持600万元,培养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人才和少数民族广播电视人才,组建少数民族电视节目译制中心,提高兵团少数民族电视节目译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