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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汇演
 

推动民族文化事业创新发展——访山东省代表团副团长、省民委主任马文艺

日期:2016/09/09  来源:中国民族报  字号:[ ]

山东省代表团选送的吕剧《兰桂飘香》剧照。 山东省代表团供图

  山东是少数民族散居省份,55个少数民族成份齐全,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素有“孔孟之乡,礼仪之邦”的美誉。山东也是中华民族古老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有着厚重的历史文化、灿烂的革命文化、多彩的民族文化和优秀的现代文化。就山东省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工作的相关情况,山东省代表团副团长、省民委主任马文艺接受了本刊记者的专访。

  记者:您对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有着怎样的理解和认识?

  马文艺: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是国家法定的大型文化活动,对于繁荣发展民族文化艺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文艺会演这个大舞台,让每一个少数民族的文艺精品都有机会与广大观众见面,不仅能够激发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投身少数民族文艺事业,更为各民族艺术家的交流创新提供了不竭动力。

  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与完善,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已成为我国民族文化领域最具影响力和吸引力的重大文化活动,已成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文化象征,成为促进各民族加强交往交流交融的艺术平台。可以说,文艺会演是中华各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盛会、交流盛会、创新盛会,反映了各地方对繁荣发展民族文化事业的高度重视,更反映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共同心愿。

  对我省而言,积极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营造了全省上下关心民族文化事业的良好氛围,推动了我省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创作,展示了少数民族文化工作成果,促进了民族文化工作队伍建设,提供了同兄弟省份学习交流的平台。会演对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也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记者:在历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中,山东省都取得了哪些成绩?

  马文艺:从第一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举办至今,山东省高度重视,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2001年,我省选送的大型综艺晚会《谁不说俺家乡好》参加了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获得了包括会演最高奖——演出金奖、创作银奖、优秀组织奖在内的16个奖项;2006年,我省选送的大型现代吕剧《梨花雨》参加了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获得戏剧类节(剧)目金奖、优秀组织奖等9个大奖;2012年,我省选送的大型现代吕剧《杨广和》参加了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获得创作金奖、优秀组织奖等9个大奖。

  记者:为参加本届会演,山东省做了哪些准备工作?参演节目《兰桂飘香》的核心思想是什么?

  马文艺: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本届会演,本着坚持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原则,部署会演筹备及剧目打造工作。代表团团长、副省长王随莲多次听取汇报,并协调解决经费保障、剧目改造提升等重大问题。省民委、省文化厅、省财政厅、滨州市等相关单位提早谋划、密切配合、周密安排,确保了参演筹备工作的顺利推进。我们于去年上半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参演剧(节)目遴选,共征集到十余部作品。在征求专家意见和召开评审会后,我们向会演执委会报送了参演节目。最终,吕剧《兰桂飘香》成功入选本届会演。

  大型现代吕剧《兰桂飘香》以平实的手法描写了我省回族女民营企业家在党的民族政策扶持下,以超人的胆识和智慧,二十余年风雨兼程、上下求索,取得成功后不忘回报社会的感人事迹。该剧于2014年4月首演,2015年初正式投入重排,著名剧作家刘桂成、著名戏剧作曲家王永昌、著名戏剧导演陈贻道等艺术名家加盟,从剧本、导演到舞美、表演等各方面都实现了提升,剧目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得到进一步增强。

  这部剧是一部浸润着民族情怀和博爱精神的正能量作品,是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惠及少数民族个体的缩影,也体现了女主人公在社会发展进步的时代进程中,创业敬业、诚信友善、带动群众共同致富的优良品质,是一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能量的佳作。

  记者:在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方面,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事业能够发挥怎样的作用?

  马文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民族文化是各个民族的宝贵财富,各民族文化艺术对各民族群众发挥着重要的凝聚作用。加大对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宣传力度,能够增强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与认同,也能够增进各民族之间的友谊,进一步充实民族关系的内容,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

  推动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事业发展,有利于将民族文化资源转化为产业优势,促进民族地区调整产业结构、创新发展模式、增强经济活力,提升文化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也有利于更好地传承和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统艺术、传统医药、传统体育运动,丰富、活跃当地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记者:山东省都采取了哪些措施来繁荣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

  马文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民委的指导下,山东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把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事业得到长足发展,文艺创作、人才培养、产业发展和设施建设等都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抓政策保障,不断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扶持力度。2015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开展‘文化惠民、服务群众’活动,加大对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扶持力度,不断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等一系列要求和部署。省财政自2012年起,设立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专项经费,每年划拨500余万元,专项扶持少数民族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

  二是抓基层站所,不断改善民族聚居区公共文化设施条件。2010年全省每个民族乡(镇)、民族工作重点乡(镇、街道办)至少建成一处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综合文化站,2011年实现了全省每个民族行政村(居)每月至少放映一场电影,2012年实现了农家书屋建设覆盖全省所有民族村,2013年实现了全省所有民族村有文化活动大院、所有少数民族社区有文化中心,2014年基本实现了广播电视户户通,2015年完成了民族工作重点乡(镇、街道办)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站点的改造提升。

  三是抓文化活动,不断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对剧目认真遴选,精心打造,注重宣传,确保以最高水平参加每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并定期举办全省少数民族文艺调演。结合每年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指导各地开展民族文化习俗展示、民族歌舞展演、民族服饰展示、民族传统体育竞技、民族民间技艺比赛等富有特色的群众性文体活动。

  四是抓人才队伍,不断加强民族文化专业队伍建设。发挥艺术院校的教育培训功能,在省内一些高等院校和民族学校开设少数民族文学、舞蹈、音乐等专业。全省各地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提高了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社会影响力和表演水平。发挥大型演出、比赛等活动的选拔激励机制,引导民族文化向高层次发展,使大量少数民族文艺骨干人才脱颖而出。

  五是抓古籍整理,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少数民族古籍是民族文化的宝贵财富。我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古籍的保护、抢救、普查、搜集、整理、研究、宣传等工作。高质量完成了《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回族卷》山东部分的编纂工作,并出版了《山东省回族古籍辑录》。

  记者:今后,山东省将采取哪些措施来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事业?

  马文艺:“十三五”期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挖掘、充分发挥少数民族文化优势,不断提高少数民族文艺创作水平,统筹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大力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新的积极贡献。

  加强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切实把少数民族文化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进一步完善文化政策措施,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长效机制。

  加快少数民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层文化站(所)是实现和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载体。结合精准扶贫战略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继续推进民族聚居地方文化站(所)建设,进一步改善民族地区公共文化设施条件。

  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民族文化活动。积极搭建公益性文化活动平台,依托重大节庆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群众乐于参与的文化活动,推动民族文化的发展交流。

  切实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重视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培养,充分发挥艺术院校的教育培训功能,进一步发挥少数民族文化社团的桥梁纽带作用,培养一批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

  加强对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及古籍整理工作,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省民委将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山东省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基地命名管理办法》,命名一批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基地,确保民族文化遗产薪火相传。

  大力推动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建设。注重创新文化建设新思路,探索文化建设新途径、新方法,积极打造民族文化新亮点。在新的起点上把民族文化事业推向更高层次,着眼打造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民族文化品牌,把民族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艺术团开展文艺演出、文化交流和公益活动。

  加大对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经费投入。进一步落实党和国家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有关政策,高度重视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文化工作。在现有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的基础上,加大对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投入,为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提供更加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