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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重要活动 > 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 组织机构 新闻宣传部 日期:2015/07/13 来源:文化宣传司 字号:[ 大 中 小 ]
一、职能职责 第十届民族运动会执委会新闻宣传部负责第十届民族运动会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实施。新闻宣传部下设综合处、新闻宣传处、网络宣传处、社会宣传处和广电技术处。 二、组成人员
三、内设处室 1、综合处
职责: 1.负责第十届民族运动会执委会新闻宣传部各项事务的综合协调联络工作; 2.负责第十届民族运动会执委会总体宣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3.负责第十届民族运动会会徽、吉祥物、宣传画、主题歌的征集、评选和制作工作; 4.负责本部日常具体事务,包括各类会务,文件资料的起草、上报、分发、归档以及工作督查; 5.负责嘉宾和记者的报名、注册、食宿接待工作以及新闻宣传部志愿者的培训、岗位安排、调配工作; 6.负责中央电视台直(录)播工作组后勤保障协调联络工作; 7.负责新闻宣传部工作证件、各类记者证件的发放、采访用车的调配工作。
2、新闻宣传处
职责: 1.负责制订第十届民族运动会的新闻宣传方案,制订开闭幕式、民族大联欢、火炬传递活动等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协调、配合、服务中央、各省市自治区新闻媒体做好第十届民族运动会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3.负责第十届民族运动会期间新闻中心事务的管理工作和参会记者的采访报道服务工作; 4.负责第十届民族运动会期间各类新闻发布会的筹备、组织、召开工作; 5.负责各代表团重要信息的发布及代表团工作人员、随团记者与执委会新闻宣传部的联络工作; 6.负责起草第十届民族运动会新闻宣传工作应急预案和各类突发性事件的新闻报道和处置工作; 7.负责制作第十届民族运动会的宣传片、公益广告等。
3、社会宣传处
职责: 1.负责制订第十届民族运动会社会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第十届民族运动会开闭幕式、民族大联欢、火炬传递和三次全国筹备工作会等重大活动的社会宣传策划、部署和整体推进工作; 3.负责与中央、各省市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的社会宣传媒介主管部门沟通联系,确保宣传渠道畅通; 4.负责重点城市、重要场馆、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和人流聚集区的社会氛围营造工作,凸显举办城市的发展态势和民族风情。
4、网络宣传处
职责: 1.负责制订第十届民族运动会网络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第十届民族运动会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的开通、建设、运作、实时完善和改版工作; 3.负责在第十届民族运动会举办期间,配合做好中央、各省市自治区网络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 4.负责制订第十届民族运动会举办期间重大活动、重要赛事的网络直播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5.负责第十届民族运动会筹备和举办期间网络舆情的监控和报送工作; 6.负责第十届民族运动会官方网站与其它知名网站的链接宣传、稿件推送、微博、微信的宣传策划工作。
5、广电技术处
职责: 1.负责制订第十届民族运动会广电技术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为中央电视台、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及其他省市自治区电视台的直(录)播工作提供相关硬件支持和技术保障; 3.负责第十届民族运动会新闻中心的配套建设及相关采购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 4.负责比赛场馆、运动员村、媒体新闻中心的电视网络信号接入、运行、维护; 5.负责新闻中心和新闻服务站的内部技术管理,设备维护和网络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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