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00957号(文体宣传类064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3-12-29  来源:办公厅   字号:[ ]

李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发展工作的提案》收悉,经商文化和旅游部,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采取一系列务实举措。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积极推动各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国家有关部门不断深化重点项目保护传承,在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扶持中,55个少数民族都有非遗代表性项目入选国家名录,绝大多数民族都有国家级代表性非遗传承人。开展系列文化交流展示活动,举办中国文化艺术节、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中国非遗博览会、全国非遗曲艺周等文化活动,为各民族传统文化交流互鉴和创新提升提供平台。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支持民族地区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以当地非遗项目为依托,建设非遗工坊,为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文旅融合发展。支持少数民族文化人才培养,举办针对民族地区的非遗传承人群系列研培班、民族地区文创班、少数民族艺术创作专题研修班、民族艺术课堂等,培养专业人才,提升民族地区文化工作队伍水平。

国家有关部门支持贵州省等民族地区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加强整体保护传承,2007年以来,共设立2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其中包括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等11个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008年以来,通过国家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安排经费8.25亿元,支持相关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推动民族地区以非遗为核心开展区域性整体保护。支持民间艺术传承人队伍建设,持续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支持贵州省研培计划参与院校举办各类研培班近50期,培训学员1930余人,通过举办侗族芦笙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班、刺绣剪纸技能提升高级培训班等大量的培训班,帮助民族地区更好挖掘、保护、传承、发展民间艺术。支持非遗工坊建设,重点关注民族地区非遗工坊建设,贵州省有5家非遗工坊入选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非遗工坊典型案例”。

下一步,国家民委、文化和旅游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大力支持各民族非遗保护传承。在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等国家重大项目重大规划中,加强对民族地区文化保护传承的支持。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对民族地区传统文化保护传承给与倾斜。进一步完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加大对代表性传承人的支持力度,在深化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的实施中加强对少数民族代表性传承人的培训,提升传承人核心技能艺能。继续举办好民族文化活动,支持少数民族非遗项目及其传承人参加全国性重大文化交流展示活动,加强少数民族非遗传播,提升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影响力。

感谢您对民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民委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