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516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3-12-29  来源:办公厅   字号:[ ]

乔进双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深化大小凉山彝区移风易俗重点领域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认为,您的建议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如您所言,随着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各级各部门都十分重视移风易俗工作,取得了较大突破,但部分地方仍然存在禁而不止、屡有反弹的情况。

对于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婚姻问题,我国《宪法》及相关法律做出了明确规定。如《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民法典》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对于您反映的这些问题以及发生在全国其他地区的类似问题,我委十分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改善。一是指导相关地方在民族地区和各族群众中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多渠道、多形式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禁止包办、买卖婚姻,提倡文明节俭办婚事的新风,揭露高价彩礼、铺张浪费的危害性,提高群众思想认识,转变婚嫁观念,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和包办婚姻等陈规陋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指导相关地方在民族地区和各族群众中加强正面宣传,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倡导崇尚文明节俭的社会新风,营造喜事丧事新办简办移风易俗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自觉破除陈规陋习,总体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破除高额婚嫁礼金、丧葬仪式及“尼沐措毕”盲目攀比等陈规陋习,赴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及有关自治县开展深入调查研究,指导有关地方研究制定相关具体政策,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树立典范,加强典型案例曝光,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逐步引导各族群众破除陈规陋习,自觉改革落后的风俗习惯,进一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感谢您对民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民委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