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举办
第十四期全国民族研究中青年骨干培训班
暨第四期智库中青年骨干民族理论政策
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日期:2021-07-30  来源:协调推进司   字号:[ ]

各省级民族研究机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高端智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最新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推动新时代民族研究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智力支撑,根据国家民委2021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决定举办“第十四期全国民族研究中青年骨干培训班暨第四期智库中青年骨干民族理论政策专题研修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研修时间

2021年9月12日报到,9月13日至17日培训研修,18日返回。

二、培训研修地点

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北京市海淀区黑山扈甲21号)。

三、培训研修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省级民族研究机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有关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业务骨干,约50人;

(二)有关高端智库的业务骨干,约20人;

(三)国家民委民族研究优秀中青年专家,约30人。

原则上每单位选派1名45岁以下具有副高职称或副处级别及以上的业务骨干参加培训或研修,共计100人。

四、培训研修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最新决策部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与路径;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新时代民族研究的热点重点难点;新时代民族工作智库的建设方向和服务目标等。

五、其他事项

(一)学员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其他费用由培训主办单位承担。

(二)请各单位按照要求选派学员,8月15日前将审核合格的《学员报名登记表》发至指定邮箱,文档以学员姓名命名。

(三)学员报到时,需提交单位盖章的《学员报名登记表》和1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

(四)学员在培训研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中央民族干部学院相关防疫要求,在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无特殊情况不得私自外出。

联 系 人:孙海涛  杨恩超

联系电话:010-66508316   010-66508314

联系邮箱:zhidaochu@neac.gov.cn


附件:学员报名登记表

国家民委办公厅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