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153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日期:2020-12-09  来源:办公厅   字号:[ ]

文宣函〔2020213

扶贫办综合司:

现就阿生青等2名代表《关于加大青绣产业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民族文化产业发展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从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上给予了大力支持。例如,2005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上级人民政府从政策和资金上支持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文化发展,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扶持具有民族形式和民族特点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强民族自治地方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民族文化产业。”2011年,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特殊优势,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等。例如,2009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充分发挥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优势,鼓励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多样化发展”等要求。2016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的通知》中对于“加快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做出明确规定。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明确了振兴传统工艺的重要意义、总体目标、基本原则等内容,并提出了10项主要任务和4项保障措施。

二、国家民委积极支持民族文化产业发展

积极组织相关调研。为进一步促进青海省等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2017年,我委组织中国社科院、中国传媒大学和北京市科委的有关专家赴甘肃、青海围绕当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深入了解了当地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在调研过程中与当地有关部门及文化工作者进行了座谈,对当地文化产业发展提出意见建议供地方参考。

支持民族地区打造民族文化旅游品牌活动。我委与原文化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举办一届中国·呼和浩特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艺术活动,并从2014年起,在活动期间按照戏剧、舞蹈、声乐的顺序每年举办一个全国性的展(会)演,以活动的形式助力地方文旅融合。近年来,我们还指导青海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刺绣展暨刺绣大赛、贵州省开展“多彩贵州民族服饰设计大赛”、浙江省开展“中国(浙江)畲族服饰设计展演”和“中国(浙江)民族服饰展演”等活动,举办这些活动,较好地推动了当地文旅产业的融合发展,取得了良好效果。

加大对民族地区传统工艺类项目的支持力度。“十三五”以来,我委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推进保护与发展基地打造、企业扶持、项目支持、民族特色品牌提升、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建设、传承人培养“六个一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20197月,我委发挥牵头部门职责,经商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保护与发展工作”细化分工方案》,支持包括青绣在内的少数民族传统手工业发展。

为民族地区培养民族文化产业工作人才。2016年起,我委联合北京市科委,每年举办一期“民族地区文化创意与可持续发展专题研讨班”。四年来,已为民族地区培养民族文化产业骨干人才400多人次,每一期都选调了来自青海省的学员。研讨班较好地提升了参训学员推动地方文旅产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从训后跟踪的情况看,一些学员已经成为了当地文旅产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在推动地方文旅事业发展工作上发挥了生力军作用。

三、加大少数民族传统手工业发展扶持力度

继续加大对民族文化产业支持力度,支持包括青海省在内的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民族特色产业,有利于助推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促进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国家民委将积极争取把支持少数民族传统手工业发展纳入民族工作有关规划、民族乡村振兴政策措施等之中,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少数民族传统手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以上意见,供参考。

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       

202087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

联系部门及电话: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 010-66508074


6153号建议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