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819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日期:2020-12-09  来源:办公厅   字号:[ ]

教科司字〔2020117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

经研究,我委对廖昌永提出的《关于加大支持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相关政策力度 助力“文化润边”战略的建议》的协办意见如下: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工作,《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1546)中明确要求切实提高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质量,完善高校民族班、民族预科班招生办法。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大力培养各类少数民族人才,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尤其是在少数民族音乐人才培养上,采取了积极的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委属高校中央民族大学先后培养了杨秀昭、斯仁·那达米德、嘉雍群培等民族音乐英才和栋梁。

一是创新招生培养模式。为培养少数民族音乐人才,服务民族音乐文化事业,我们指导委属高校创新招生培养模式,加大少数民族音乐人才培养力度。2007年,设立“中国少数民族器乐专业”,改革创新教学管理体制,单独成立“中国少数民族器乐系”,至今已招收培养13243名优秀音乐人才。2015年,创建“民族音乐英才班”,包含声乐和器乐两个专业,实施“定点定额、终评下沉、标准高尺度齐、单排单录”的原则,至今已招收5106名学生,在传承弘扬少数民族音乐上发挥了重大作用。

二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指导委属高校创新改革并实施系列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建设国家级“民族音乐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国家级“特色专业(音乐学)”、北京市“高精尖学科”,摸索出符合少数民族人才成长的科学的教育教学模式,不断提高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质量。支持少数民族音乐学生申报各类奖助学金,加大少数民族音乐学生的就业帮扶,尤其是对到偏远地区、重大灾情地区就业的少数民族学生,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提供相应的就业补助。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少数民族人才尤其是音乐人才培养的决策部署,培养出更多优秀少数民族音乐人才,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

以上意见,供参考。

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        

202087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上海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 010-66508417


5819号建议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