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2360号(文化宣传类12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日期:2020-12-09  来源:办公厅   字号:[ ]

民经字2020316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现就贺盛瑜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民族地区旅游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民族地区旅游资源丰富,拥有得天独厚的发展基础。加快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是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助力全面小康的有效抓手,也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载体。国家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民族地区旅游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全面发展。

一、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旅游业已成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旅游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旅游市场规模持续扩大。2012年到2018年,民族自治地方国内旅游人数从7.2亿人次增长到21.4亿人次,占全国的比例从24%增长到39%;旅游总收入从0.6万亿元增长到2.5万亿元,占全国的比重从28%增长到42%二是旅游产业体系更加完善。近年来,民族地区旅游投资力度持续加大,旅游产业动能不断增强,旅游产业链条日趋完善,旅游产业效益明显提升,旅游供给整体呈现出体系更加健全、结构持续优化、质量加快提升的趋势。三是旅游扶贫工作创新推进。“十三五”期间,国家民委、原国家旅游局、全国工商联、国家开发银行和湖北、湖南、重庆、贵州省(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推进武陵山片区旅游减贫致富与协同发展合作协议》,创新推进武陵山片区旅游减贫致富与协同发展,加快实现片区建设“国际知名生态文化旅游区”的目标,构建了适应“大扶贫、大旅游、大市场、大协同、大发展”的跨省协作机制。

二、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朝着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目标奋进

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有利于环境保护、文化传承和民族团结,有利于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国家民委始终高度重视,坚持大力推广、大力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贺盛瑜委员的建议,坚持从政治上、全局上、长远上审视、谋划和推动民族地区旅游工作,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更好地满足各族群众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不断朝着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目标奋进。

三、结合民族地区优势,推动旅游业做大做强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遵循,推动民族地区发挥好自身优势、凸显出自身特色、把握好发展机遇,提升发展能力,真正把旅游业作为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文旅产业的投入力度。以“十四五”规划编制为契机,努力找准民族地区旅游发展的独特优势和差距短板,推动差别化支持政策的制定和完善。把发展旅游业与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兴边富民行动相结合,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资金支持,推进民族地区旅游业加快发展。二是促进民族地区文旅融合发展,提升民族地区旅游业品质。我们将进一步引导和支持民族地区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挖掘、保护、传承和开发少数民族传统经典、民间文学、音乐、舞蹈、美术、医药、手工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把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通过举办节庆活动、打造精品演艺项目等,实现文化产品与旅游产品的结合、文化消费市场与旅游消费市场的结合、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结合,提升民族地区旅游业品质。三是加强民族地区旅游人才队伍培养培训。我们连续4年举办“民族地区文化创意与可持续发展专题研讨班”,带动了一批民族地区优秀手工艺者成为促进地方精准扶贫、文旅融合发展工作的骨干。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结合旅游扶贫工程、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保护与发展等相关工作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水平,为民族地区旅游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保障。四是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我们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旅游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合起来,引导民族地区开展多种方式宣传,构建线上线下旅游宣传推广矩阵,形成多元化、多层级宣传网络,进一步扩大民族地区旅游景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把景区打造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标杆、展示党的民族政策的窗口,让旅游业成为各民族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的助推器。

下一步,国家民委将结合委员意见,进一步加强与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的联系,助力民族地区旅游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专此函达。

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    

2020729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经济发展司统计监测处 010-66508917


2360号提案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