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0727号(农业水利101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日期:2020-12-09  来源:办公厅   字号:[ ]

民经字〔2020320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

现就雷迅委员提出的《关于巩固提升少数民族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成果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由于历史和自然地理等原因,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致贫因素多元叠加、贫困程度深、脱贫任务重,一直是我国脱贫攻坚最难啃的“硬骨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特别关心,对民族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到民族地区调研考察,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脱贫、全面小康、现代化,一个民族都不能少”。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支持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摆在重要位置。中央印发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都出台系列政策措施,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给予倾斜支持。

我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把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作为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谋划、扎实推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印发《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深度贫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动员和部署全国民委系统进一步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印发《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带头参与消费扶贫。举办“三州基层干部精准扶贫能力建设研讨班暨国家民委定点扶贫县(旗)和联系点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不断增强基层干部带领群众干事创业本领

二是推动人口较少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奔小康。开展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研,根据调研成果,形成《关于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先后报送中央统战部部务会、中央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为编制“十四五”民族工作专项规划提供重要参考。在青海省海东市召开全国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奔小康现场推进会,进一步推动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实现整体率先脱贫、率先奔小康。协调配合国家发改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人口较少民族专项资金,为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人居环境整治,以及民族文化传承等提供资金支持。

三是做好武陵山片区试点联系工作。多次召开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联系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高位部署推进武陵山片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与 片区4 省市和各方共同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片区发展和片区旅游减贫致富与协同发展工作,签署了四省六方和四省八方合作协议,研究出台有关推进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政策文件。加大重大项目协调衔接,促进项目资金落地。与片区四省市互派干部挂职交流,为片区培养专业人才并支持民族院校发展。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关于推进武陵山片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支持试点地区开展创建活动。

四是推动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加大边境地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力度。会同国家发改委等14个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围绕“边境地区民族问题”赴边境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境一线开展实地调研,起草《边境地区民族问题调研报告》,分析促进边境地区加快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关建议,汪洋同志亲自主持会议,审议《调研报告》,并作出重要指示。配合国家发改委安排边境省区中央预算内投资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和人居环境整治、民族文化传承等领域项目建设,助推边境省区打赢脱贫攻坚战。

五是加强和规范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召开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助推精准脱贫现场会,多措并举促进精准脱贫工作落地见实效。加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投入由地方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要求统筹整合支持少数民族特色村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时期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特色村镇建设的定位、原则和目标。印发《关于开展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规范管理和命名工作的通知》,全面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提档升级。指导地方以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为抓手,集中进行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立足特色,大力扶持发展特色种养、民族风情旅游等产业,助推脱贫攻坚。

六是大力推进连片贫困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进一步规范命名工作。在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积极培育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提升当地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为脱贫奔小康提供精神动力。推进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在各地特别是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充分考虑民族因素,开展一系列各族群众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在实施易地搬迁脱贫、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社区等工作时,鼓励各族群众联合创业、扶贫济困、守望相助。

七是繁荣发展民族优秀文化。积极争取将支持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的政策纳入《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等中央重大政策文件。会同国家体育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保护传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指引和保障。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3个部委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为做好新时代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保护传承提供了重要遵循和政策保障。定期举办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定期举办全国(中国)少数民族舞蹈、声乐、曲艺、戏剧作品展演(会演),并带动各地举办各类文化活动;会同中国作协共同举办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选征集活动;持续推进中国少数民族电影工程;积极宣传推介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整理出版《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等大量介绍少数民族文化的书籍;持续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文化下基层等各类文化惠民活动等。

下一步,我委将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后,继续支持巩固脱贫成果,做好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主要包括:

一是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开展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后续发展政策措施课题研究、专题调研、宣传等工作。二是协调指导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等工作。三是编制“十四五”民族工作专项规划,提出解决民族地区相对贫困问题、助推民族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四是打造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这个品牌将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作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实施好,不断提升特色村镇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五是加强对各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工作的指导,使越来越多的城乡社区成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平台。六是继续繁荣发展少数民族优秀文化,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人才培养工作。

以上意见,供参考。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010-66508916

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         

2020731日           

0727号提案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