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估结果的公示
关于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估结果的公示
日期:2019-12-17 来源:教育科技司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估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9〕71号)安排,经参评单位审核推荐,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组织评审等环节形成了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估结果。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7日至23日。
公示期内,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向国家民委书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书面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反映的情况要客观准确,对匿名或无具体问题线索的反映,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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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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