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014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日期:2019/10/15  来源:办公厅   字号:[ ]

教科司字〔2019〕86号

教育部办公厅:

现就金东浩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民族文化传承和民族教育面临问题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金东浩代表的建议就民族文化传承和民族教育工作提出了相关思考,具有积极的参考意义。

一、关于开展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情况和建议

国家民委积极保护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近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2018年,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管理办法》《国家民委涉民族题材出版物、影视剧审读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对于进一步规范民族文化体育活动开展和民族题材文艺创作、引导正确的创作方向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举办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活动。我们坚持通过举办全国性文化类展演、展览等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如先后举办了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两届全国少数民族优秀声乐作品展演、两届全国少数民族优秀舞蹈作品展演、四届中国少数民族戏剧会演、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曲艺展演、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奖活动、两届民族电影剧本征集活动及民族文化进校园暨中国少数民族电影工程推荐影片展映活动。通过上述活动,较好地展示了各民族优秀文化,为更多人了解民族工作,深刻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富内涵搭建了平台。

三是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文化下基层活动。为落实文化惠民工作,推动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010年首次举办。截至2018年底,“中华民族一家亲”活动先后赴广西、贵州、新疆等18个省区市开展“送医”、“送戏”、“送书”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四是推进民族文化宣传人才队伍建设。近年来,通过举办民族文艺创作专题研讨班、民族地区文化创意与可持续发展专题研讨班、主要媒体民族宣传研讨班、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培训班等相关培训,为民族地区培养文化工作人才。

五是传承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不断加强双语人才队伍建设。在干部层面扎实推进各民族语言相通心灵相通,首次联合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等,对民族地区干部双语学习情况进行调研,提出相关工作要求。依托高校建设双语人才培训基地,2013年起先后在中央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青海警官职业学校、延边大学、云南民族大学和青海师范大学等高校设立7个国家民委双语人才培训基地,并完善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双语人才培训,推动加强双语人才队伍建设。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工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同时建议在学校教育中,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领,传承建设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二、关于推动加强双语教育工作的情况和建议

我委重视双语教育工作,协同贵部推动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15〕46号),其中明确要求“坚定不移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文件出台后,共同召开了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对该决定的贯彻落实进行部署,共同开展专项督查,加强工作指导。

我们建议,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15〕46号)精神,要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同时不断提高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水平,对双语教育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支持。

以上情况,供参考。

联系单位及电话:教育科技司  010-66508415

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            

2019年6月11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2份,国务院办公厅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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