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2-12  来源:null   字号:[ ]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录用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面试

分数线

姓名

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

备注

民族理论政策

研究室研究一处

主任科员及以下

400110012008

126.9

薛冰洁

108111791717

38

上午

赵旭红

108111642129

葛欣航

108111512516

田禾

108142059519

庞静泊

108112080805

赵思木

108135522130

班龙门

108111471226

周航

108111631715

蔡帆

108133253817

史少杰

108111581420

王俊

108111870915

张小玲

108143456420

李思楚

108111571105

种航飞

108111602302

苏流芳

108111603209

民族理论政策

研究室研究二处

主任科员及以下

400110012009

133.7

杨恩超

108111620501

38

下午

乌兰

108111790901

徐晴

108111631726

姚竣夫

108131190709

刘悦

108111411606

马骁萌

108142061826

罗津菁

108111350921

孙纯明

108111561524

安晴

108111524104

包赛依娜

108111631924

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综合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400110012010

127.2

卢琳

108139043015

38

下午

徐璐

108137741902

徐媛

108143454906

安禹

108123022011

黄仲远

108135511024

文化宣传司综合处主任科员及以下(200110005012

125.2

何丽萍

108143450220

39

上午

曲齐天

108170020506

董爽

108121910623

袁韬

108150050208

姚星宇

108145182210

教育科技司高教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200110006012

135.6

金彦超

108121900603

39

上午

离退休干部局综合处副主任科员

及以下

200110011006

133.2

揭笑慈

108136942105

39

下午

胡小永

108141062318

冯婧

108132054305

成洋

108111791019

邵小桐

108137512724

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400110013006

136.4

李潇

108112081317

39

下午

田玙琛

108114154417

韩曦冉

108111633901

孙瑞阳

108141192709

姚亮

108136943328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220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 发送电子邮件至zhc8810@163.com

  2. 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国家民委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2017时前传真至010-66508830或发送扫描件至zhc8810@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28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其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分别于201838日和39日进行。

  138

  报考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研究一处主任科员及以下(400110012008)、研究二处主任科员及以下(400110012009)、综合处主任科员及以下(400110012010)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39

  报考文化宣传司综合处主任科员以下(200110005012)、教育科技司高教处主任科员及以下(200110006012)、离退休干部局副主任科员及以下(200110011006)、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主任科员及以下(400110013006)岗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别开始,所有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3号楼三层第三会议室,从南门进入。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可乘地铁4号线在西单站下,由F2出口出站后往西走500米(拐入民族文化宫西侧巷道内)。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314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点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妇儿门诊(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1号)集合,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国家民委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X50% + 面试成绩X50%

  八、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收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

  国家民委人事司 邮编108000

  联系方式: 010-66508815(电话)

                010-66508830(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确认参加面试

          附件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4:待业证明

                                                         国家民委人事司

                                                            2018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