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安排部署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

日期:2024-04-2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委   字号:[ ]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自治区教育厅、民委、司法厅联合印发《2024年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部署2024年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

《工作方案》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大力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开展对“三个离不开”、“四个共同”、“四个与共”、“五个认同”、“五观”和“七个做模范”等理念和要求的宣传阐释,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

《工作方案》明确,2024年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1日,“民族法治宣传周”时间为5月25日至5月31日。工作主题为“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全面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重点宣传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

《工作方案》强调,全区以专项领域重点工作+主场重点工作相结合方式,线上线下联动开展宣传月(周)工作。专项领域工作重点内容是各地区各部门单位结合职能职责,采取分众化、差异化的方式,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苏木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网络、进各领域。主场重点工作为举办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启动仪式,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短视频、海报推送、网络竞答等5项活动。

《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把宣传月(周)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做到有要求、有载体、有抓手、有总结,务求有形有感有效。全区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民委委员单位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类旅游景区、文博场所要充分发挥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用,润物细无声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