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日期:2024-04-18  来源:山东省民宗委   字号:[ ]

近年来,山东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创建工作根本方向,立足东中部省份实际,以打造“花开齐鲁石榴红”品牌为抓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

一、坚持高位推动,凝聚创建合力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省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安排,省委、省政府及两办发文部署,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列入全省创建示范活动目录,高位推进、常态开展。结合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组织实施创建“6+N”行动,在巩固创建主阵地基础上,实现向群团组织、文博单位、对口支援单位、民主党派等延伸,涌现出团省委统战联络部、中国甲午战争博物院、农工党济南市委等一批示范新典型。将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列为全省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十大行动”之一。启动开展“红石榴”家庭、“红石榴”岗位创建,全省先后创建“红石榴”家庭956家、“红石榴”岗位513个。

二、坚持分类指导,提升创建实效

一是建章立制,完善顶层设计。把创建工作作为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作为推动全社会共同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抓手,印发了《关于山东省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不断完善创建工作的顶层设计。二是宣传赋能,形成思想共识。组织开展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宣讲,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宣传活动,开设“花开齐鲁石榴红”专栏,每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通过开展短视频征集、故事竞讲、主题文创作品征集,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全社会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三是示范带动,构建创建格局。2023年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创建纳入创建示范活动目录,实现了“双创建”协调发力、共同推进,通过召开座谈会、推进会和现场会,制定出台试点方案、验收指标,在试点基础上,公布首批全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为全域示范创建积累了经验。四是整体提升,促进创建升级。对2021年之前公布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组织实施整体提升行动,赋予示范区示范单位、教育基地时代新内涵。曲阜市通过对“三孔”景区解说词的提升,深挖“十三碑亭”等景点蕴含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故事,提升了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的实效。

三、夯实基层基础,实现共创共建

一是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以民族工作网格化、信息化为支撑,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各级党组织履行民族工作主体责任内容,在全省创设基层民族事务“红石榴”公益岗,开发了6800个“红石榴”公益岗,作为基层创建工作补充力量,每年举办创建工作业务培训班,不断提升基层创建能力与水平。二是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坚持重在基层、重在平时、重在交心,推动创建工作纳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等,在示范区示范单位测评指标体系和验收程序中引入群众参与度、群众满意度,确保创建过程让各族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成果让群众共享。济南市以周末闲暇时间为切入点推出“畅享星期天”项目,将创建活动下沉到社区、学校等。三是激活创建社会细胞。完善省民族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民族宗教委兼职委员单位职责,明确各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职能。不断完善各类型示范单位测评指标体系,找准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契合点,深化各行各业的创建工作,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激活创建工作的社会细胞。威海市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做大做优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生活的“爱心拉面”工作品牌,鼓励引导“爱心拉面”店已由原来的25家增加到184家。四是搭建多维创建平台。针对创建工作的职责使命和不同创建对象特点,坚持“共性”“个性”相统一,实现创建“质”“量”双提升。在“共性”方面,找准不同领域、不同人群的共同兴趣、共同需求,创新创建平台,打造特色品牌。如通过“中华民族一家亲”平台,定期举办全省民族运动会和单项比赛,广泛开展“邻居节”“手拉手”“结对子”等联谊活动。在“个性”方面,找准创建工作与各地实际、各单位本职工作的结合点,打造各具特色的创建品牌。如枣庄市、日照市围绕深化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启动实施青少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筑基”工程,打造了全学段、全学科、全领域的“三全”模式,形成贯通学校各年龄各学段,学校、家庭、社会一体联动的学校民族团结创建格局。

四、坚持精准发力,形成长效机制

不断完善创建机制,加大创建工作投入,推进形成精准化指导推进、制度化督促落实的良好局面。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了从示范命名、期内管理到退出的创建全流程工作机制,细化了动态管理、回访抽查、绩效评价等工作制度,不断推进创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滨州市阳信县通过构建“1+14+N”创建网格,在全县大网格下设置 10 个乡镇(街道)和4个县直网格,同时细化机关、村、社区、企业等基础网格,实现对创建工作的全域覆盖和网格化推进。二是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各级财政支持创建工作力度,将创建工作纳入省级民族事业发展资金分配要素,推进各市设立创建工作专项资金,不断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投入力度。聊城市增设示范创建专项资金,所辖县(市、区)全部设立协调推进办公室,指导推进示范创建工作。三是强化督促落实。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履行民族工作主体责任督促考核内容,作为民族工作“两个纳入”考核指标内容,每年组织开展创建工作“互观互检”,启动第三方评估和绩效现场抽查,每年按照10%比例对示范区示范单位进行回访抽查,确保创建工作长效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