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四级联动 创新引领”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日期:2020-07-17  来源:浙江省宁波市民宗局   字号:[ ]

五年来,宁波市积极探索创新民族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载体,推动民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民族工作领导机制更加完善,组织更加健全。 2015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健全市、区县(市)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民族工作网络建设,依托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民族联谊网络服务组织,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族工作领导体系。

二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站位更高,成效更加明显。 充分运用各级宣传阵地、各类媒体,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连续7年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国家、省、市、县民族团结进步四级联创,全域推进创建工作,形成了分类指导、分级培育、体系规范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体系。

三是城市民族工作品牌更加响亮,载体更加丰富。 2016年,宁波市成为首批“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成功打造了“米娜工作室”“向玲志愿服务站”等20多家省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室(志愿服务站)。率先在全省开展“微组织、微窗口、微热线、微平台”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工作“四微”建设,形成了基层城市民族工作服务模式,并提炼出台全国首个民族工作省级地方标准《城市民族工作服务指南》。以破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融入难”为重点,建立家庭成长、农村融入、学校提质、企业体验、社区服务的“五位一体”协同机制,被中央统战部评为2018年度“全国统战工作实践创新成果奖”。

四是民族事务治理更加有力,服务更加精准。 搭建市级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逐步实现“一窗受理、全城通办”。利用政务服务网,提供民族成份变更等服务,实现“最多跑一次”,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处理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事件的预警机制和协调机制,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逐年减少,有力增进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服务“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作出了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