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印发《关于依法加强企业民族事务管理的工作意见》

日期:2020-05-13  来源:江西省南昌市民宗局   字号:[ ]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对少数民族员工的服务管理水平,5月8日,南昌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依法加强企业民族事务管理的工作意见》。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县区“属地管理”责任和市直部门督促指导责任。企业要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安全生产和健康教育,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企业、进班组;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员工合法权益。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统战民宗、宣传网信、劳动监察、公安、综治信访、工会、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监督等部门要分工协作,提高少数民族员工服务管理水平。市直部门由市民宗局统筹协调全市园区企业民族事务管理工作,指导辖区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民族团结工作,指导或参与各类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大对企业清真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其他市直相关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相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员工服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