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6-12  来源:null   字号:[ ]

  6月7日晚,由老舍先生自传体小说改编的北京曲剧《正红旗下》在长安大戏院上演,标志着为期一个月的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拉开了大幕。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以及香港、澳门、台湾等36个代表团的41台剧(节)目将轮番上演,集中展示我国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的最新成果。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文化工作,改革开放特别是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我国少数民族文化呈现出繁荣发展的可喜局面。

  少数民族文艺创作空前活跃

  这些年,少数民族文艺创作空前活跃,涌现出一大批思想性、艺术性俱佳,民族特色、地域特色浓烈的艺术精品。本届文艺会演的参演剧目,就是其中的代表作。

  内蒙古的舞剧《草原记忆》,取材于上世纪60年代“三千孤儿”的真实故事,通过艺术的形式,表现了我国各民族相依互助、水乳交融、密不可分的关系。河北的《香妃与乾隆》、重庆的《钓鱼城》、山西的《傅山进京》、陕西的《大唐赋》虽然展示的时代内涵不同,却都表现了民族团结的不同侧面,体现了中华民族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宁夏的《月上贺兰》,生动地表现了回族历史文化和独特的宁夏地域风情。黑龙江的《达斡尔人》精彩再现了达斡尔人民原汁原味的生存状态。《藏羚羊》、《金色家园》、《瑶山随想》、《放歌长白山》、《七彩畬乡》等剧目则反映了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气象。

  党和国家采取多种形式发展和繁荣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事业,在民族地区建立了各级民族歌舞团,成立艺术院校和艺术研究所等机构,搜集、抢救、保护了一大批民间音乐舞蹈作品。

  少数民族非遗得到有效保护

  “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在国务院公布并实施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中,反复强调了对于少数民族特色建筑物及非物质文化物质载体的抢救及保护。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北川羌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也为保护和抢救北川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法制保障。

  由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办的“苗族英雄史诗《亚鲁王》出版成果发布会”前不久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这是继藏族《格萨尔王传》、蒙古族《江格尔》、柯尔克孜族《玛纳斯》“三大英雄史诗”之后,我国抢救整理的又一部少数民族英雄史诗,改写了苗族没有长篇英雄史诗的历史。事实上这些年,国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有计划地开展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工作,许多濒临消亡的文化遗产得到了及时的抢救和保护,有效地维护了中华文化的多样性。

  2003年,国家开始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先后公布了三批1519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少数民族项目有515项。在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和急需保护的项目中,我国有34项入选,其中少数民族的有13个。文化部公布的三批1519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中,少数民族传承人有515名。

  少数民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自1990年呼伦贝尔市第一座博物馆鄂伦春博物馆成立以来,这里的博物馆已形成了覆盖旗市区、乡镇苏木、嘎查的各类博物馆38个,远远高于每10万人拥有一座博物馆的北京、上海。

  2009年,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会议,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事业、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事业、加大对少数民族文艺院团和博物馆建设扶持力度等。

  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了“西新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电影放映“2131工程”。到2010年底,仅在内蒙古、新疆、广西、宁夏、西藏5个自治区和青海、甘肃、云南、贵州、四川等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省,为超过11万个行政村的村民解决了收听广播难、收看电视难的问题。此外,国家还实施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送书下乡工程、流动舞台车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等重点文化工程。

  到2010年底,全国民族文化事业机构已有10282个,艺术表演场所191处,图书馆604个,群众艺术馆80个,文化馆643个,文化站6859个,博物馆240个。我国民族地区已初步建成了较为完整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少数民族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的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民族地区每10万人拥有的文化单位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少数民族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