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丹东市出台《贯彻落实中央 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

日期:2019-12-16  来源:   字号:[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7〕20号)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9〕9号)精神,切实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协调发展,丹东市结合当前民族工作实际,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  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切实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为着力点;以进一步完善城市民族工作体制机制,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能力水平,促进各民族团结和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为宗旨。

《工作方案》结合丹东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现状,重点建立健全六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完善服务管理平台;二是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三是积极推动社区开展民族工作;四是探索建立沟通协作协调机制;五是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服务管理工作;六是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矛盾纠纷。此《工作方案》的出台,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边境地区的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