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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各代表团节目单等材料的提示 日期:2012/06/05 来源:文化宣传司 字号:[ 大 中 小 ] 各代表团: 根据第二次筹备会的要求,各代表团进京演出前需提交以下材料—— 1、 节目单300份 2、 节目单设计源文件(格式:PSD/AI),需刻盘,一并寄来。 3、 参演剧(节)目数字DVW录像带3份。 以上材料报送到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文化处。 联系人: 任乌晶 李民 电话:010-66508074 010-66508092 快递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9号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文化处办公楼11楼1114房间 邮编1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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