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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汇演
 

完善机制 多措并举 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艺事业——访湖南省代表团团长、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蔡振红

日期:2016/09/05  来源:中国民族报  字号:[ ]

9月1日,湖南省代表团选送的大型民族舞剧《凤凰》精彩首演。 民族画报 赵利摄

  湖南是一个多民族省份,55个少数民族遍及全省14个市州及所辖县市区,呈小聚居、大分散态势。9月1日,湖南省代表团选送的舞剧《凤凰》在国家话剧院剧场成功首演。就湖南省民族文艺事业发展以及剧目筹备工作等情况,本刊记者对湖南省代表团团长、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蔡振红进行了专访。

  充分利用会演平台,展示湖南少数民族文艺工作新成就

  记者:您认为举办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具有怎样的意义?

  蔡振红: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是少数民族重大文化活动之一,是民族工作领域里规格最高、最具有政治意义的文化活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和关心少数民族文化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加速发展,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就是其中一项重要举措。

  从1980年至2012年的32年间,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已经成功举办了4届,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会演都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是一个展示党的民族政策、展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在经济社会以及文化建设方面取得成就的平台,在展示各民族优秀文化艺术、展示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精神风貌、讴歌中华民族大家庭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方面,具有十分重大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

  记者:湖南省参加历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都取得了哪些成绩?

  蔡振红: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现已成为全国各民族优秀文化和民族文艺作品的展示平台。在2001年举办的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上,我省选送的节目舞蹈诗《扎花女》荣获创作金奖、演出金奖;在2006年举办的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上,我省选送的歌舞《我的湘西》荣获当届会演大奖;在2012年举办的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上,我省选送的大型民族歌舞《五彩湘韵》荣获当届会演最高奖项——剧目金奖,该剧目也囊括了最佳编剧、最佳导演、最佳音乐、最佳舞美、最佳演员、最佳新人等音舞类所设全部单项最高奖,我省代表团获得优秀组织奖,实现了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中最高奖项满堂红。

  记者:为参加本届会演,湖南省都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蔡振红: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参加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工作。

  精挑细选参演剧目。去年,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第一次筹备会议后,为了做好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参演工作,我省组织举办了以“民族交融、艺术盛会”为主题的全省第四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最终,我们从本届调演的剧目中选择了优秀作品——大型民族舞剧《凤凰》参加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

  领导重视,高位推动。2016年,我们把参加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工作纳入省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省民宗委2016年度的重点工作。省政府领导对参演工作多次作出批示,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多次召开专题研究。

  精心打磨,排练节目。为了圆满完成本届会演的演出任务,打造艺术精品,我们成立了剧目创作、编导排练、服装道具、舞美灯光、后勤保障、宣传报道等6个工作组。多次组织各类创作座谈会,听取相关专家意见及建议,按照组委会专家组的评审和修改意见,对大型民族舞剧《凤凰》的剧本进行修改、打磨、提高。在经费方面加大投入,为剧目的修改、排练提供资金保障。

  记者:舞剧《凤凰》的核心内容是什么?剧目有何亮点?

  蔡振红:本届参演节目《凤凰》是湖南省倾力打造的一部大型民族舞剧。全剧共分为6个篇章,以美丽善良的凤凰为主体形象,以波澜壮阔的湘西少数民族发展历程为背景,以勇敢执着、百折不挠的民族精神为主题,以少数民族同胞生活中对凤凰的崇拜为线索,以神女凤凰与苗族小伙阿龙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展示源远流长的中华传统文化,展示人性的真善美,宣扬万物和谐共处的积极理念。

  剧目整合了极具少数民族特色和艺术感染力的文化遗产,展示了美丽湘西的音舞艺术,弘扬了古老湘西的民族精神,实现了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高度统一。

  多措并举,推进湖南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记者:您认为在推动湖南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方面,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事业能够发挥怎样的作用?

  蔡振红: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发展是民族工作的立足点,是解决民族地区所有问题的关键。”习近平同志在湘西视察时指出:“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核心是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就我省来说,民族地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短腿和难点、重点所在。我们紧紧围绕推动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核心,注重发挥民族文化的经济功能,以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化为载体,推动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我省研究制定了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设立了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和少数民族文化专项资金,对民族文化产业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大力支持大湘西文化旅游景点圈建设,大力推进大湘西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具有国际视野的民族文化品牌,以带动演艺业、娱乐业、商贸业、餐饮业等相关产业迅速发展。

  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已成为民族地区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增长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了有力支撑,是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心针”“助推器”,是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抓手”。

  记者:湖南省为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事业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蔡振红: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将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列为“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艺工作机制体制不断完善,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文艺活动蓬勃开展,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民族地区文艺团体和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为此,我省主要做了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建立健全少数民族文艺工作机制体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文艺工作,着力构建民族文艺工作繁荣发展长效机制。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会议,成立了全省少数民族文化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680万元省级少数民族文化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成立了民族类题材出版物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审读专家库,严把民族文艺类作品的审核关,使民族文艺类作品更加贴近生活,更加有利于民族团结进步和民族文艺事业繁荣发展。

  加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健全“非遗”保护管理机制,完善“非遗”保护管理体系,着力开展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各市州立足民族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加大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有效地抢救和保护了一大批具有重要价值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了少数民族文化音像资料库建设,整理、研究并出版了一批民族古籍资料。

  丰富民族文艺活动的平台和载体。我省始终把组织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举办全省少数民族文艺调演作为开展民族文艺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引导和支持民族地区开展节庆文化活动,利用基层丰富的平台和灵活多样的形式,全面推进民族文艺繁荣发展。

  实施民族文艺精品工程。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打造精品名牌作为民族文艺创作的主攻方向,扶持民族文艺院团创作了一批在全国闻名的少数民族文艺作品,《凤凰》《五彩湘韵》《魅力湘西》《我的湘西》《盘王之女》等一批民族歌舞精品力作纷纷涌现。

  支持民族文艺院团和民族文艺人才队伍建设。我省高度重视民族地区基础文化设施建设,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方面加大投入。针对民族文艺专业人才紧缺的问题,累计安排300多万元文化专项资金,支持省群众艺术馆、民族民间文艺院团、民族职业院校等机构开展人才培训,并建立了“特邀专家”机制,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记者:今后,湖南省将采取哪些措施来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事业?

  蔡振红:“十三五”期间,我们将在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指引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意见》,完善机制,多措并举,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我省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事业,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的文化自信和自觉。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坚持把发展民族文化事业纳入文化强省的重要内容,从维护民族平等、促进民族团结的高度,强化各级抓好民族文化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建立完善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机制体制。切实管好用好少数民族文化专项资金,加大对发展少数民族文艺事业的经费投入。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扩大少数民族文化专项资金规模,为保护、传承、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提供基本保障。

  继续实施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工程。规划建设湖南省少数民族文化园等一批标志性民族文化工程,办好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基地和少数民族文化联系点。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支持民族工艺品发展。做好少数民族古籍保护、抢救、整理、出版工作。贯彻实施《湖南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十年规划概要》,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重要价值的少数民族古籍重点项目,建设少数民族古籍保护与资料信息中心、音像资料库和文化影像资料数据库等,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为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事业打好坚实基础。

  继续实施少数民族文艺品牌保护工程。深入开展群众性少数民族文化活动,继续组织好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相关工作,办好全省少数民族文艺调演。实施少数民族文艺创作精品工程,大力支持民族文艺推陈出新,组织开展少数民族文化节庆活动,充分运用数字、网络、信息技术,改造民族传统文艺的创作、生产、传播和服务方式,培育少数民族歌舞、影视、戏剧、体育竞技、展览等国家级、省级对外文化交流精品,打造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艺术品牌,让少数民族文艺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大力培养少数民族文艺人才。建立健全民族文化工作机构,加快民族文艺团体建设。实施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人培养工程,大力培养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人才和民族艺术表演人才,积极保护和扶持少数民族优秀民间艺人和濒危文化项目传承人,并适当提高传承人的补助标准。加快少数民族文艺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充分调动各类人才参与民族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